月波社。

李朗見到松本菜,瞭解了大致的情況。

南棒國大成出版公司聯絡月波社,想要在南棒國發行《我的野蠻女友》單行本。

國外的漫畫出版權都在李朗手中,月波社沒有決定權,只能請李朗做主。

南棒國有五千萬人,市場不算小。

能撈一筆是一筆,李朗肯定是不會拒絕的。

不過,具體的分成比例還是要談的。

從松本菜口中得知,大成出版公司並不準備在雜誌社連載漫畫,是想著趁著電影的熱度賣一波漫畫。

這麼想無可厚非,但利益分成肯定要降。

日本市場已經充分證明了這本漫畫的火爆,大成出版公司想要利用這波熱度撈一筆沒問題,但大頭肯定是李朗的,不然李朗憑什麼選他們。

南棒國又不止他們一家出版公司,談判的主導權在李朗和月波社手中。

李朗和松本菜先敲定了基本條款。

第二天,大成出版社的代表李秀哲來到月波社,三方展開洽談。

三方都有各自的利益,總的來說李朗和月波社的利益關聯性更強,與李秀哲展開了談判的拉鋸戰。

談判從上午十點持續到下午,李秀哲也一直在和南棒國的上司溝通。

下午四點,三方才達成了一致。

大成出版社獲得了漫畫在南棒國的單行本發行權,李朗和月波社可以獲得百分之二十的版稅分成,其中李朗和月波社三七分賬,李朗獲得百分之十四的版稅分成,月波社獲得百分之六的版稅分成。

達成協議後,晚上大家一起聚餐。

松本菜提起了《孤獨的美食家》,“李桑,最近有影視公司的朋友詢問《孤獨的美食家》的影視改編權,您有意向出售嗎?”

“多少錢?”

“兩千萬日元。”

李朗直接拒絕,“價格太低了,不考慮。”

松本菜問道,“李桑,那您考慮多少錢出售?”

《孤獨的美食家》這部漫畫屬於叫好不叫座,銷量和熱度遠比不上《我的野蠻女友》。

但李朗很清楚,這部漫畫一旦改編成電視劇,很可能會爆火。

在另一個時空,《孤獨的美食家》電視劇拍了九季,可見這部電視劇有多麼受歡迎,影響力遠超《我的野蠻女友》。

但影視公司很現實,漫畫改編權的收購價格和漫畫的熱度有很大關係,《孤獨的美食家》熱度不高,即便影視公司看出了它的潛在價值,也不會給太高的收購價。

說白了,漫畫的熱度決定了基本的市場價,別管有多適合改編電視劇,別管以後有多火,那也只能代表漫畫的潛力。

無法變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