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了!燃了!

滬海衛視春晚觀看人數迅速拉昇。

李白是什麼人?

狂人!

“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

“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仙人撫我頂,結髮受長生。”

後人稱之為“詩仙”。

他以喝酒和豪邁著稱。他的詩,用搖滾和說唱,真能把其中的“狂”與“豪”體現得淋漓盡致。

滬海衛視春晚看到資料迅速上升,知道三百萬請吳龍來,值了!

大年初一這一晚,吳龍將詩仙李白的仙、狂、豪演繹得惟妙惟肖,徹底把李白演活。讓人彷彿看見一個真的李白,從古代穿越而來。在舞臺上喝酒,狂歌。

只這一首歌,碾壓全國所有春晚歌曲和節目。包括不請吳龍的鴦視春晚,在吳龍這首《將進酒》面前黯然失色。

大家紛紛說,如果鴦視春晚請了吳龍,這首歌也許就在鴦視春晚上唱了。

可惜,沒有如果。

“好音繞耳”是這麼評價這首歌的。

我原以為,古風的歌與搖滾沒有任何關係,甚至是截然相反的兩種風格。

我曾經以為,古風歌曲就應該是古代樂器,才能奏出古風的神韻。

聽完龍哥的《將進酒》,我才發現自己錯得離譜。

哪怕古琴彈得再怎麼急,也沒有電吉他的搖滾風。

哪怕大鼓打得再怎麼好,也沒有架子鼓那層層疊疊的層次搖滾層次。

《將進酒》的將,讀qiang。意思就是勸。

將進酒,就是勸酒。

李白勸酒,可謂是又狂又豪邁。

在他眼裡,酒如什麼?

酒如黃河之水下來,多不多?

一河之水還不多,那就來海。黃河奔流不息東到海。

一海的酒,夠不夠?

所以,喝酒必須要喝三百杯!

如此豪邁的詞,只有搖滾才能盡情表達出來。

特別是說唱那段,簡直絕了。

聽龍哥這首《將進酒》,不禁讓人想到李白,他若是來到現代,應該就是一位搖滾巨星吧……

春節過後,射鵰英雄傳的拍攝也近尾聲。三月,再前往麥瑞肯國參加好斯卡頒獎典禮。

他的影片仍舊沒能入圍提名,還是和金丘獎那樣,憑藉《哥倫布傳》的主題曲《1492 conquest of paradise》入圍提名。

最終,《1492 conquest of paradise》如願拿獎。斯科特與吳龍聊了他的《角鬥士》,感謝吳龍的動作指導,並許諾會把吳龍的名字放在影片上。

這次來麥瑞肯國,吳龍沒有馬上回去。洛奇已經訓練了一年,是時候看成績了。

ufc不是你想報名就能報名的,得打出成績才有資格入ufc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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