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覺得沒問題,籤合同後我們馬上幫你準備好,三天內就能表演。你是先去酒店,還是先到公司籤表演合同?”

“先去籤合同。你們拿到合同可以馬上安排準備工作,這樣可以儘快開始表演。”

“龍,你真是個爽快人。和我見過的東方人不同。他們可沒你爽快。”

他們先到威納影業,湯姆拿合同給吳龍看。吳龍兌換律師之眼使用卡檢視合同。

律師之眼使用卡並不限定國內律師或國外律師,不管是哪國的合同,律師之眼使用卡都能用。兌換出來的律師之眼,是合同所在國的律師能力。

合同很規範,有些小陷阱。這些小陷阱主要是方便規避威納影業的責任。如果出了事,吳龍自己負全責,一切與威納影業無關。有了好處,威納影業要分一半。

吳龍沒有要求改合同,直接就簽了名字。

在別人的地盤,靠對方幫忙鋪路,只能這樣。

“ok。龍,你要不要先用普通的轎車練習?”湯姆問。他想看看吳龍到底有沒有這樣的本事。

“不需要。如果你想看看我能不能完成,我可以試給你看。不如找個地方,你來開車?”

湯姆搖頭。

“我可不會做這樣的事。”湯姆心想,我才不會上當。

萬一把你撞傷,你去告我要賠償,就算我能打贏官司,也不想惹這樣的麻煩。

他同樣不會叫人開車撞吳龍。那樣做出了事,他仍然算是主謀。

“既然你不願意那就算了。我提醒你,如果你的表演不成功,或演砸了,會影響《少林保鏢》的結果。”

“我明白。你放心,不會失敗。”

“我立即為你辦這件事,我會讓同事送你去酒店。出去玩的時候要注意,惹上麻煩導致無法表演,是你自己的損失。”

“謝謝你的提醒,我會小心的。”

到酒店辦理完入住,已經是晚飯時間。兩人就在酒店的餐廳吃飯。

“龍哥,他們不相信的實力。”吃飯聊天,周仁樂看出對方的態度。

表面很不錯,實際上心裡不認同。如果認同、承認吳龍的實力,就不會等吳龍來籤合同後才去做準備工作。

“很正常。如果不是親眼看見,你也不信,不是嗎?”吳龍聳聳肩。

周仁樂想了想,點頭。

“你說得對。如果我不是去現場看你拍戲,也不會相信你能抱著一個人踩牆跳起來,躲過轎車撞擊。”

“可電影有啊,片花也有顯示,你是真實的拍攝,不是特效。他們為什麼還不相信?”周仁樂還是想不通。

“因為這世上,除了我恐怕沒第二個人能做到。對於他們來說,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哪怕你有片花,說是拍攝紀錄。可是拍攝紀錄仍然是拍攝出來的。你怎麼證明你的拍攝紀錄不是偽紀錄片?”

周仁樂愣了一下,才明白吳龍說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說,他們不相信拍攝紀錄?認為是假的?”周仁樂搖搖頭。“為什麼?”

“也許他們認為這個拍攝紀錄只是一種宣傳手段,是一種廣告。我們利用偽拍攝紀錄,讓人以為我的拍攝是真實拍攝,其實我的戲只是特效。”

周仁樂緩緩點頭。“原來如此。”

“所以,我不會在這裡練習。”

“保持神秘感?”

“嗯。如果被人偷拍,就沒了轟動效應。”

周仁樂拿起酒杯與吳龍碰杯。

“祝你成功!”

“祝我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