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靈寶換錢,以此來補充學習釀酒術的消耗,不過是竭澤而漁罷了,還是要有一條自己的賺錢之路才行。”

褚南睜開眼睛,腰部一挺便從床上坐起。

旋即,他取下了背後的那把巨劍。

放在腿上若有所思的望著。

先前和夏之笙討論的“販劍”一事,便是需要靠【神鞘百劍】的幫助才能進行下去。

只不過……

以褚南目前的劍意水平來看,雖然在“量”這一方面無人能敵,但是“質”卻並不高。

能夠拿的出手的,也就只有“極寒劍意”而已。

其它劍意所凝聚而成的【意劍】皆為凡品,即便是有人樂意購買,也值不了幾枚靈幣。

而且,這些【意劍】也不像真正的靈寶那樣,能夠一直存在。

用不了多久,就會因為劍意消散而形態盡毀。

即便是唯一拿的出手的【極寒意劍】也是如此。

若是真的將這種東西以靈寶的價格賣出去,必然會被買家找上門來。

這種一錘子買賣,註定掙不了幾個錢。

完全不是長久之計!

即便是褚南動用系統的能力進行透支。

意劍的品質雖然翻了一倍,但持續的時間,最多也就只有五日而已。

這時間,可要比普通的意劍還要短。

當然,這些問題褚南早已經想到。

既然意劍這東西的持續時間有著不可避免的限制,那不如就換個思路!

所以褚南要做的,就並非買賣靈寶。

而是……

租賃!

在浩衍神州,別說是租賃這種形式的交易還算常見。

像是風靈月影宗用於修煉的靜心石或是石室。

用的就是這種交易手段。

然而……

褚南所想的租賃靈寶這種情況,可從來沒有出現過,即便是當時,夏之笙聽了這一想法,也都提出了質疑。

畢竟。

不論是靜心石,還是石室。

即便是租給了弟子,宗門也無須擔心前者將東西不歸還的情況。

畢竟,這兩樣東西就在宗門內部,拿也拿不走。

就算是弟子租期到了,不願離開,那宗門也可以強行驅趕,不會出現收不回來的情況。

但靈寶這東西卻不一樣!

高品質的靈寶價值極高,而且數量終歸有限。

若是租給了外人,弄不弄壞暫且不論。

真要是承租方拒不歸還的話,以浩衍神州之大,就算是出租方在靈寶上打上了印記,怕也需要相當的人力才能追回。

而且,哪怕是承租人想要歸還,但中途出現了意外,死於妖獸之口或是被人暗中截殺,那怎麼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