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七章,不是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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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給他準備好和別人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的道籙,我不得不開始涉及一些以前不粘的非法的生意。
“比如說賣藥。
“但因為長時間不做這一行我在進了一批貨後然後弄賠了,賣藥賣賠了,我都不知道該說自己沒用還是這個世界太魔幻。
“做虧心生意不行,那就賣身,我試著找門路將器官換一個二手義體賺點差價,但因為年齡太發,身體太差,tmd沒人看得上。
“我想錢都想瘋了。
“時間越是過去,便越是瘋的厲害。
“我不知多少次怨恨這個世界為什麼全是數字貨幣,沒有現金,弄的搶劫詐騙的難度直線上升。
“你知道這件事最有意思的是什麼嗎?”
他看著我笑著說道,“最有意思的是,我一點也不怪這個世界不公,怎麼將我逼成了這樣,而是怪它讓我沒有辦法搶,沒有辦法去騙。
“甚至開始反思自己太過無能。
“因為沒有辦法,我跑去酒吧用劣質的酒精飲料麻醉自己,然後和人說起了哪裡有著天上掉餡餅的機會。
“就這麼說到了和彩票一般的基因種人,然後也不知怎麼想的,帶著幾分妄想與期待一查,自己竟然還中獎了。
“我因為年紀大了,多少年都不做這殺人放火的買賣,實在沒什麼把握,為了穩妥起見,就和那幾個同樣看著好像窮瘋了的傢伙合計了一下,大家一拍即合,然後就幹了。
“接下來也是很順利就完成了買賣並將一筆鉅款拿到了手。
“然後再接下來就遇見了你。
“雖然有些不甘心,但其實也還好,也沒有多麼的埋怨。
“孩子現在已經受了籙,我已經做到了我的能做到的,就算接下來被抓了,被斃了也不要緊,我知道他會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嗯,他可能像你一樣作為一個警察,或者在哪個大公司上班。”
司為林說著竟露出了期待又幸福的笑容。
…
聽完這個男人的講述之後我不由而陷入到了沉思之中。
他或者我的弟弟,其所作所為無疑是錯的,是沒有絲毫可以反駁的犯罪,為一己之私而謀財害命。
但是這罪這錯又有幾分是環境的影響,不說不得已,就當之無奈。
又有幾分無奈?
我想起了曾經在學校的時候,一節法律課上老師提到的問題。
我們以維持秩序,抓捕罪犯為己任,為堅持,但什麼是真正的犯罪?什麼樣的人是罪人?單純的違反法律?踐踏生命道德?
但這就是絕對的嗎。
面臨生死威脅時的人們是否需要堅守道德與法律?王朝破滅、大災荒背景中的易子相食。
城市邊緣即將被凍死被餓死然後決定搶劫的搶劫犯。
這些罪犯我們應該如何對待。
一個人是不是犯罪是否要看當時的普世價值,當事人的處境?
我當時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什麼?
在涉及基本生命的極端條件下,確實可以擁有一定程度的犯罪赦免的權利,但這權力不能是無限,必須有所限制。
一個人必須要有所堅持,無論是身處何地,只要將之放棄了,那這個人就不能再稱之為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