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一章,分歧(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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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我想做些什麼?”
女友也表現出了不滿,以及我們認識以來對我的初次不認同,“他是你弟弟啊,他犯了罪,你不關心他為什麼犯罪,反而一門心思想要對其做出懲處,你是怎麼想的?”
我解釋道,“我知道他是我弟弟,是我的親人,在這個立場上我會為他請求法律允許內的寬大處理,但他同樣作為一個人,犯下錯誤後應該承受的懲罰,同樣也不能減少。”
女友問,“那你覺得他應該受到什麼懲罰。”
“依法來判。”
“法律就代表一切嗎?”
我揉了揉太陽穴,聲音比之前的加重了幾分,“他拐賣人了,那受害者就在你懷中,這是板上釘釘的事,你覺得應該怎麼做?”
女友低下頭看了一眼懷中臉色蒼白陷入沉睡中的孩子,溫柔的摸了摸他的臉頰。
“首先受害者以及家屬必須作出妥善處理,先對孩子進行治療…”
“治療?被抽了不知多少骨髓就算能夠治好也有著影響。”
“不會,我剛查過,現在的醫療科技能夠完全沒有一點後遺症治好,只是要花點錢而已,這不是問題。
“孩子治好之後,接下來便要對其家庭作出道歉與補償,尋求其家屬的諒解。”
“然後就此化干戈為玉琢嗎?”
“當然不是,這不過只是平復事件所帶來的傷痛,犯了錯犯了罪肯定要作出相應的懲罰,這是不能少的。
“但懲罰之前需要弄清楚其犯罪的原因以及心理,處罰的目的應該是以教導為主,而不是單純的為了發洩。
“其嚴厲程度應該根據情理來進行適度的調節。
“如果犯罪的根源是因為純粹的惡,罪大惡極,不可原諒,那就算將之關一輩子也無所謂。
“但如果情有可原,也不是不可以適當的調節…”
我問道,“那麼如何來度量具體的善惡輕重,以個人的意志嗎?如此如何保證不會誕生徇私枉法之事?”
“我並非是堅持所有的人與事都是以此來算,不管其他人,我們只能代表自己,同時只要保證我們自己能夠堅持公道就好。”
“也就是搞特殊,徇私枉法了?”
“什麼叫徇私枉法,犯了錯誤自然要改正,要接受制裁,但是我們身邊的親人為什麼不能在此條件的基礎上以感情以人為主。”
“以人為主。”我頓了頓,然後輕聲道,“要是所有人都以人為主,那這個世界還怎麼運轉。”
“我看不到那麼遠,我只能看見我身邊所能感受到的,既然你那麼的以天下為己任,那為什麼不能相信自己能夠做出公平的審判。”
我看著窗外,風馳電掣的飛行器,擠滿了人的空中列車,對面大廈上龐大全息投影顯示著一家團圓的畫面,小方格中彷彿螞蟻一般忙碌加班的白領,在零星酸雨中匆匆行走的人群…以及玻璃上所隱約映照的自己穿著警服的模樣。
伸手正了正衣領。
“我們這些人的責任與根本便是維護社會公平體系運轉的底線,如果連我們都沒有了堅持,那麼整個世界就沒有任何的希望了。”
“少說這些。”
女友死死的盯著我,瞳孔中只映照出一人,“如果你有一天殺了人,被法律認定犯下了重罪,但只要你如此做的原因並非是純粹的惡,有著自己的原因、情理、道義,那麼我便會站在你的身邊,會幫著你逃跑。”
“你不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