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林雲要是去當偶像,那就沒誰了,論相貌,林雲雖然沒有絕世容顏,可當個偶像派綽綽有餘,論作品,開玩笑,這個時代的流行歌曲都在他腦子裡呢,隨便弄出來一首就能弄個白金唱片。

如果不高興,把前面提到些歌星的成名曲都搶過來,那可真就是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了。

不過林雲沒興趣,歌星又如何?到最後不還得聽資本的力量嗎?再說了,不當明星可以當幕後大佬呀!

不管是風起雲湧的商業浪潮,還是偶像爆發的娛樂時代,都不能缺少弄潮兒,林雲就是那個乘風破浪的人。

“田主任,娛樂對我來說只是消遣的工具,當明星哪裡有做企業好呀!再說,一個國家可以沒有娛樂明星,可不能沒有實業家,我們都聽過實業興邦,但聽過明星強國嗎?”

雖然心裡想的是如何賺錢,可這話從林雲嘴裡說出來就不一樣了。

“真是個有志青年!”林雲在田松雲心中的形象再次提升。

第二天,宋春濤到電視臺與田松雲簽署了合同,金龍公司支付八十萬元,電視臺將從三月四號開始,連續一年時間在每天晚上八點,電視劇播出前播放三十秒鐘的康師傅廣告。

說實在的,林雲對這合同嗤之以鼻,這叫合同?一點限制條件都沒有,我要是弄個亂七八糟的廣告能播嗎?

當然,就連火腿腸跳舞那種廣告也能上電視,甚至連香菸廣告都沒問題,可想而知這個時代實在是太過狂野,所謂的廣告法壓根就不存在。

與電視臺簽完廣告合同後,三人到首都要辦的事情也就差不多了,就剩一個拍廣告,宋春濤提前買了火車票離開了首都,林雲和徐慧二人留了下來。

盧燁是個完美主義者,他眼中的世界非黑即白,要不然也不會畢業兩年了沒接到一個活兒,還賴在學校的宿舍裡尋找自己的理想,之所以要接廣告,就是為了賺錢拍自己喜歡的片子,也就是所謂的獨立電影。

盧燁有多完美呢?反正林雲第二天在見到他時就收到了一個足有三千字的劇本,手寫了十多頁。

林雲拿著劇本心情是崩潰的:我說老兄,我們只是要拍一個只有三十秒的廣告,不是拍電影好吧,你給我這麼厚的劇本搞毛線呀,再說了,這劇本怎麼改成民國時期了?莫非還有反帝反封建的情節?

好吧,以上都是林雲的心裡話,並沒直接懟在盧燁的臉上,因為現在除了這傢伙沒人來拍,換個人呢,林雲還不放心,畢竟盧燁還是很有才華的,要不然也不會被禁播了那麼多電影。

“盧導演,這麼多情節,你確定只用三十秒鐘就能完全表現出來?”

林雲還是善意的提醒一下。

“林總,您放心,電影是要後期剪輯的,我行!”盧燁拍著胸口答應

“我特麼,還剪輯?還真要拍成電影呀?”

“行,那就請開始你的表演吧!”

林雲乾脆把徐慧交給了盧燁,自己坐在旁邊老實的看著,他這個人就這點好:我只給你提供大方向,你來執行,不出問題就不會管,如果出了問題,我來接手。

林雲覺得拍廣告很簡單,不就是穿好服裝後按照劇情拍就是了,可事實上絕非如此,一個好電影是要有一個專業而細緻的團隊,就拿盧燁來說,一個晚上就找來八個人,有負責燈光的,有負責服裝的,還有負責指導表演的人。

對了,盧燁找來了一個大二男生做男主角,這人林雲也認識,叫做黃雷,以後還真成了一位明星,出演過很多偶像劇,後來又回到首都電影學院當了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