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在接到綁匪的電話時,很快便報警了,警方也迅速出動,只是,在那個年代,各項資訊不發達,要找到綁架燕兒的人,並非一件易事,也就在這個時候,燕兒被綁架的訊息,傳到了報社和電視臺的相關媒體的耳畔裡……

他們為了所謂的發行量,為了所謂的收視率,對著靈犀家的別墅,進行了全方位的報道。

原主當時就是擔心這樣鋪天蓋地的報道,會激怒綁匪,便向警方以及記者們請求,請求這些人,離她們遠一點!

可那時的媒體和記者們,顯然為了自己的利益,全然不顧燕兒的人身安全,那怕原主跪在地上,請求她們,他們也無動於衷,因為對於他們來說,燕兒的人身安全,遠遠沒有他們的利益更為重要!

短短三天時間,某報的發行量,從平時的30萬,升到了1300萬。

某臺的收視率,也節節高升。

三日後,一如警方和原主所擔心的一事,綁架案鬧的人盡皆知,全TW地區,近乎百分之60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情。

所以,綁匪殺了燕兒。

燕兒死了!!

原主餘生,再未婚嫁,也再未生一兒半女,她的一生,都生活在對女兒的懷念裡。

她一直在無盡的後悔,如果當初自己能夠再勇敢一點,不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時,她的燕兒,或許就不會……出事了!!

但原主一生,也無法釋懷的是那些媒體記者們,是他們害的她的燕兒!!

所以,原主的心願是……也要讓某人,嘗一嘗這樣的痛!!

嘗一嘗,至親被綁架,你在為救她的事情,焦頭爛額時,其他的人,只當你是一個物件,她們不會理解當時的你,有多麼絕望,不會知道,你為了想要自己的女兒平平安安的歸來,想要做出什麼樣的妥協。

這一些,她們都不知道。

因為,當所有的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時,你永遠都沒有辦法做到感同身受!

靈犀走到鏡子前,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裙子,距離燕兒的屍體被發現還有2個小時。

靈犀給自己的臉上,上了一種淡淡的妝容。

最後,她給自己的唇上,塗了口紅,又抽出一張紙巾,沾了沾唇上的口紅,讓顏色沒有那麼鮮豔了。

陶姐看著靈犀所做的這一切,便有些擔憂的問,“靈犀,你怎麼了?你別這麼悲觀?不會有事的,燕兒一定會平安歸來的!”

“陶姐,我覺得,可能嗎?”

靈犀說完後,又輕輕的笑了。

“媒體們鋪天蓋地的宣傳,現在全地區,上到八十歲的太婆,下到三歲孩子,都知道,我舒靈犀的女兒,被人綁架了!!”

靈犀輕呵了一聲。

“假如,你是綁匪,你還會讓她活著嗎?按著國際慣例,救人是在黃金48小時之內,如今已經朝過48小時了,所以,我的……我的燕兒,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儘管陶姐知道,靈犀所說的這些都是事實。

可她還是忍不住的在想,萬一呢?

“靈犀,萬一呢?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你也不能放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