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鄒大偉這種外行人眼裡,根本不會拿那些糞便當回事,甚至警方一開始也沒注意到,還以為是野貓野狗拉的。

但嶽驚濤親自檢查過現場後,開口第一句話,就是要化驗這些糞便。

因為剝皮蠱是靠吞噬宿主血肉來成長的,它們的排洩物,其實就是吸收不了的那部分人體組織、

不僅能從中化驗出鮑里斯通夫婦的DNA,而且還籍此反推出了這些人體組織的細胞衰變時間;

因為這些排洩物裡,有很多心臟、肝臟之類的致命器官部位,所以它們的細胞衰變時間,就等於是夫婦倆的死亡時間!

最後確定了,兩人是在當日凌晨的三點十分、三點十三分,先後死亡的。

而我跟劉果兒的出入境記錄能夠證明,是在四點後才抵達了美麗國機場。

這就直接證明了人不是我們殺的,因為案發時間,我們還在航班上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跟果兒當場就被無罪釋放了。

當時鄒大偉正好被帶進我隔壁的牢房,看到我被解了手銬送出去,他差點沒氣得吐血。

之後,我們就回國了。

但因為與兇案息息相關,沒能回得了家,直接被送到了國內的警察局裡,沒日沒夜的配合警方破案。

雖然已經有了鄒大偉親口招供的鐵證,但還是需要其他相關的線索記錄,才能組成完整的證據鏈。

而當鄒大偉登陸過油渣號船隊的出行票據、撞在油桶裡的死人,以及海底下那幾十具已經腐爛了的沉屍……

當這一切細節,在我的指引下,逐一浮出水面後,連警方都震驚了!

可以說,最近十年,都沒發生過性質如此惡劣的命案!簡直是屠殺!

短短五天後,美麗國那邊就發來了資訊,說經過調查,已經確定了五年前那個在鄒家公司實習的小女孩,確為鄒大偉所害。死因是迷藥過量導致了休克,鄒大偉非但沒有送醫,反而繼續侵犯,結果女孩就在無意識中,被嘔吐物活活嗆死了。

之後,鄒大偉又實行了拋屍,偽造自殺。

按照美麗國的量刑標準,鄒大偉背叛被判四百六十三年,也就是無期。

但因為他是華人,所以需要引渡回國進行具體的量刑。

正合我意!

但案件特別複雜密集,分別是五年前的侵犯致死案、公海上的屠殺案,以及在醫院迫害了鄒富貴的謀殺案。所以其實是三件案子。

最終,法院就決定將所有案子,加在一起審判。

因為影響實在過於惡劣了,就沒有進行公審,但我們幾個作為協助辦案的人員,都獲准旁聽了。

審判當天,我坐在下面,看著被告席上已經瘦脫相的鄒大偉,心裡有種很奇怪的感覺。

既想立馬聽見他被判死刑,又不想他就這麼死掉,因為這真的太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