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與曹操的賭約(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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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間,人為貴!
立君牧民,為之軌則。
車轍馬跡,經緯四極。
黜陟幽明,黎庶繁息。
《度關山》中寥寥數筆,體現了曹操上匡朝廷,中統文武,下安百姓的宏圖大計。
可嘲諷的是,就是有著這般宏圖大志,以人為貴期望的曹操,卻一邊轉戰四方,屠戮疆場,甚至先後屠城多達十數次。
論能力,心機,智謀,軍事才能,曹操都遠勝劉備。
這一點是事實,就算是林朝也得承認。
可曹操唯一被人詬病,也是林朝唯一接受不了的地方,就是屠城!
戰爭總會死人,這是無可避免的。
一個士卒自從踏上戰場的那一刻起,他的命就不再屬於自己,隨時都有可能死去,並且一點都不冤枉。
戰爭中,無論使出何種手段,目的不過是取勝而已,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這不代表,戰爭是可以無底線的。
戰爭的規則,是勝者擁有一切。
而戰爭的底線,在林朝看來,就是戰場上生,戰場上死,不要牽連到戰場之外的人。
當時曹操與陶謙對戰,哪怕他把徐州士兵盡數斬殺,林朝都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可……屠戮百姓算怎麼回事?
黔首又有什麼罪過?
縱然你有千萬種迫不得已的理由,但是對百姓舉起屠刀,就是殘暴不仁!
就是罪該萬死!
就是人人得而誅之!
不然,曹操的兗州老家,為什麼會被呂布趁機而入?
你說陶謙殺了你爹你弟弟,那好,你找陶謙報仇,滅了陶謙全族,也不會有人指責你。
畢竟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若真是徐州數十萬百姓,每個人都在你爹身上砍了一刀才把你爹砍死,那你把所有徐州百姓都殺了,別人也說不得什麼。
這樣做固然不對,但別人無法在道德上指責你。
還是那句話,為父報仇,天經地義!
不管報仇的物件是誰,有多少人。
可人家徐州百姓沒殺你爹啊,你卻牽連無辜,這種行為之罪孽,足可稱得上馨竹難書!
曹操寫詩,就像光頭強寫日記一樣。
若只看日記,還真以為他是個憂國憂民的聖者賢人!
事實上,曹操一邊喊著‘人為貴’的口號,一邊默許麾下士卒燒殺搶掠!
牌坊立了,婊子也當了。
其雙標程度,縱然厚顏無恥如林朝一般,也難以望其項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