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把劉備賣個好價錢(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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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如此,馬車行至林朝府門前的時候,他心裡還是有些忐忑不安,像極了後世應屆生面試求職時候的情景。
雖然富甲天下,但在仕途方面,糜竺是個十足的新人。
而面試他的人,可是上至天子,下到公卿百官都能談笑風生的林朝,林子初。
相比於他的鄭重,林朝可以說是頗為隨意,甚至出門迎接的時候,整個人都像是沒睡醒一樣,身上裹著和被子差不多厚的袍服。
這該死的天氣,怎麼突然間就變得這麼冷!
昨天又下了一場大雪,此刻天晴之後氣溫驟降,林朝望著房簷邊上手指粗細的冰柱,心中吐槽道。
他這身打扮,著實差點閃瞎了糜竺的眼睛。
沒想到這林子初,居然是如此不修邊幅之人!
在他的腦補中,劉備麾下的第一重謀,應當是那種風度翩翩,談笑間便可判決天下大勢的偉丈夫。再者糜竺聽聞林朝也曾隨軍出征,並且戰果連連,就算身材魁梧,孔武有力也不足為奇。
可萬萬沒想到,居然是個瘦弱書生。
果然人不可貌相!
糜竺心中感嘆一聲,擺手便拜道:“朐縣糜子仲,拜見林侯!”
林朝身上有著諸多頭銜,而且每個人對他的稱呼,也不盡相同。
軍中將士喊他為監軍,外人喊他先生,文官書吏喊他長史,但其實他身上最值錢的,還是安喜亭侯這個爵位。
“子仲不必多禮,外面天冷,你我入內相談!”
林朝揮了揮手,示意糜竺跟自己進屋再說。
若放在平時,林朝肯定不會這麼隨意,得按照規矩好好得跟糜竺客套一番。但眼下他實在凍得快扛不住了,也沒了客套的心思。
至於糜竺身後那一大車禮物,以及趕車的家僕,林朝直接派福叔去接待了。
進了房中,林朝命人點起炭火,這才感覺好受了一些,遂將外衣脫掉,端著茶水向糜竺笑道:“讓子仲見笑了,某自幼體弱,今日的天又著實有些冷,慢待了子仲,還請見諒。”
糜竺趕緊也舉起了茶杯:“林侯說笑了,徐州大小事務皆決於林侯,自該好生保重身體,為國盡忠。”
兩杯熱茶下肚,林朝與糜竺客套了半天,終於說到了正題上。
“久聞糜氏乃天下豪商,子仲更是精於商途,不知今日到訪,所謂何事?”
糜竺並不比甄氏兄弟,林朝縱然想用他,也要他自己先表現出足夠的誠意。
換句話說,是他糜子仲主動投奔的劉備,而不是劉備招攬的他。
本來歷史上,糜竺之所以能身居高位,也是在危難之中幫了劉備一把。論貢獻與才能,他並不出眾。
對於林朝的戰略規劃來說,糜竺更是可有可無。
唯一能讓林朝眼饞的,還是他那近萬名賓客家僕,以及十億的身家。
至少就現在來說,這兩樣還是非常重要的。
至於如何讓糜竺自己貢獻出來,估計還得把劉備賣出去,才能換來這筆巨資。
見林朝問到了最關鍵的問題上,糜竺也不敢敷衍,滿臉鄭重地拱手道:“林侯,某久聞玄德公仁義之名,特來投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