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 區別對待的價格(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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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臺發售遊戲的第三方合作伙伴授權價格是每款遊戲利潤的百分之四。
看到這個價格,這些人都開始迅速在腦海中進行計算,計算其中的利弊。
只需要付出遊戲盈利的百分之三四,就能使用這款引擎開發遊戲,而如果單純的靠人力去製作遊戲的話,付出的成本遠超這百分之三四。
看到這樣的授權價格,早川植人也有些羨慕。
但他估計不會是這兩個授權價格範圍內的人選。
蘇瑞電子和遊星電子娛樂是競爭對手,遊星電子娛樂肯定不可能輕易……
竹遊星在這個時候把PPT再次翻了一頁,在下一頁,赫然寫著第三個授權條件。
非遊星電子娛樂合作伙伴,可以按每十年付費結算一次獲得遊戲引擎的使用權,付費可按年付款,但合同必須要十年以上。
早川植人的思緒被這條給打亂了。
什麼情況?
這意思是遊星電子娛樂的競爭對手也同樣可以獲得遊戲引擎的使用權?
只是這並不是按百分比收費,而是按年付費,而且合同還要十年起步,早川植人很吃驚。
這竹遊星到底在想什麼?
難道他們現在很缺錢?
不,如果很缺錢的話,他們也不可能會允許按年分期付款,而是會要求一次性付清。
“竹遊社長,你那個第三條是什麼意思?那意思是說競爭對手也可以使用這款引擎?”
看到第三條的所有人中有人忍不住站了起來,問出早川植人最想問的問題。
早川植人直呼這個人幹得漂亮,如果是他的話,根本就不可能拉下臉面主動詢問。
竹遊星點頭:“沒錯,就是這個意思,其實也並不僅僅侷限於這個意思,這個非合作伙伴的意思,也可以是除了遊戲開發行業的其他行業,如未來的影視特效、工程建築三維設計等等,這些自然都不是我們公司的合作伙伴,但也同樣可以擁有使用權。”
“那……那價格是多少?”
“這個嘛……就是我們內部的事情了,我們會根據非合作伙伴本身的基本情況進行不同的定製。”
價格有不同,具體哪裡不同就不要再問了,我是不會說的。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如果是競爭對手的話,要的錢肯定不會少,至於那些行業上完全沒有競爭關係的人,就可以相對便宜一點。
不過,這樣也很划得來,早川植人的眼睛逐漸亮起。
購買十年,這完全沒問題,而且還不是一次性付款,只需要一年一年支付就行。
大不了自己這邊就購買十年,然後在這十年內自己讓員工不斷鑽研這個引擎,最終創造出屬於我們自己的引擎,這樣能很大程度上節省成本,還幫助了遊戲的開發。
而且,剛才竹遊星還說這款引擎並不僅僅侷限於遊戲開發,影視特效、工程建模、甚至某些資料環境實驗模擬等等都可以應用。
剛好蘇瑞電子有自己的影視公司,自己可以說服影視部門和自己這邊一起聯合購買,自己用來開發遊戲,影視部門用來開發影視特效,真的是兩全其美!
想到這裡,早川植人原本有些糟糕的心情頓時好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