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教科書級的廢物混混和教科書級的英雄救美(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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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是一個胸懷大志的有為青年。嗯,至少他自己是如此認為的。
王勃的家境並不好。從小學開始王勃的父母就因為感情不和的問題而鬧了離婚,並且雙方都不願意要他這個拖油瓶。
按照王勃當時“父親”的說法,王勃和自己名為父子,但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自己離婚後對他沒有任何的撫養義務。
按照王勃當時母親的說法,自己並不知道王勃的親生父親是誰,自己也不願意要這個沒爹的孩子。
反正最後的結果,秉持正義的大理寺還是把王勃判給了母親。畢竟爹雖然不是親爹,但媽可是真的親媽嘛。
但是離婚之後王勃的母親直接就收拾東西閃人跑路去了南方,連半個字的留言都沒有留下。
就這樣,王勃徹底成了孤兒。不過好在社會福利院還是願意接手王勃,因此王勃最終還是能夠順順利利的長大成人的。
不過或許是受到他那個連初中文憑都沒能拿下的母親的遺傳基因影響,王勃從小學到中學的成績都一塌糊塗。
得虧初中畢業要求和成績無關,否則王勃鐵定拿不到初中畢業證的。
就王勃這成績,高中是別想了,怎麼可能考得上呢。再加上生活在福利院裡的王勃也不存在氪金的超能力,沒辦法用金錢給自己打造一部進入高中的階梯。
於是乎,16歲高中畢業之後,王勃就離開了社會福利院,開始進入社會闖蕩了!
這數年間王勃的社會經歷是極其豐富多彩的。不過可惜王勃他不是主角,因此哪怕在江湖上渾渾噩噩的混亂七八年,一直到今年25歲為止還是個不起眼的小混混頭子。
不管從什麼角度上來講,王勃的“職業生涯(如果這也算的話)”都是非常失敗的。
至少當初最開始和王勃一起出道的那些新人們,除去近一半退圈的和約莫一成翹辮子嗝屁的,餘下的人中混的最差的也都開起了酒吧或KTV等娛樂場所。
至於其中最好的那一小撮,更是成了一方大佬。開寶馬坐賓士,手底下百十號小弟。
但是王勃並不覺得自己混的差。按照王勃的想法,自己是大有前途的,只是自己屬於大器晚成的型別。
只要持之以恆的在道上努力拼搏下去,自己總有能夠出頭的一天。至於究竟是哪一天出頭?
這個……這個……這個,反正就是有那一天啦!范進那個糟老頭子不還有中舉的時候嗎!
更何況我王勃可是個心懷天下、胸有大志的男人,功成名就、江湖聞名那都是早晚的事兒!
在王勃那極為有限的腦容量中,王勃最最崇拜的英雄豪傑就是及時雨·宋江宋公明哥哥。
作為道上的極具代表性人物,宋江在王勃的淺薄認識中一直都是非常非常流弊的那種型別。
說人家宋江是黑夜中的燈塔或許有些過,但黑夜中的指路明燈卻是絕對合適的。
打從王勃出道開始,就一直在學習和模仿宋江,甚至會煞有介事的給自己起了個表字:公明!
王勃只是順天府中一個非常非常不起眼的小幫派中的小混子,而且還是最最低階的那種,屬於出力最多,得罪人最狠,獲利卻最少的那種型別。
雖然在任何一種小幫派中,底層小弟們的處境都和王勃沒什麼本質區別,但他們至少知道自己究竟是誰。
然而遺憾的是,自詡當代宋公明的王勃,到現在也沒能看清楚自己的真實身份。
他總是認為自己就是宋江那一類的英雄豪傑,並時刻模仿者心目中的偶像,堅信自己如此做下去必然能夠成就“俺公明哥哥”的一番偉業!
當然了,王勃既不準備做強盜搶劫朝廷的管車,在飯店、歌廳裡消費也一定給錢,還從不公開寫朱明的反詩——至少王勃還知道搶劫官車是違法行為,而寫反詩鐵定會被錦衣衛查水錶,掉腦袋。
嗯,其實私下裡王勃也不寫反詩的,畢竟這個不是想寫就能寫。寫不出來就算了,真寫出來了狗屁不是也沒人看啊。
那麼王勃究竟是如何模仿他的“公明哥哥”的義舉呢?其實方式很簡單:像宋江那樣豪爽的花錢,不斷請人進飯店裡聚餐,總是不打欠條的就把錢借給別人……
唉ε=(??ο`*唉,頭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