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

六大公司其實只能算是同鄉會,如岡州、人和、陽和、寧陽、合和等會館皆是同鄉會。

剛到美國的華人經常受到當地殖民主義者、種族主義者以及當地官員、警察、流氓的欺凌,若想立足謀生,十分困難。

因而往往依靠三種組織的幫助,一是宗親會,二是如六大公司的同鄉會,三便是洪.門組織。

加入宗親會必須屬於同宗,加入同鄉會,則需是同鄉,如果不是同鄉,被那要受欺負。

惟有加入洪.門組織,沒有這些限制。

因此,洪.門往往成為團結各地華僑、華人最重要的組織。

而在海外華僑、華人中,由於來自不同地區,使用不同的方言,有著不同的習俗,其間必然存在各種差異以致隔閡。

同時會為了各自的利益而發生矛盾,產生暴力衝突,而洪.門組織因同各種幫派之間有著錯綜複雜的關係。

往往成為各幫派間爭鬥的參與者和組織者,所以,幫派間的鬥爭,又往往成了洪.門各堂之間的“堂鬥”。

堂鬥不僅削弱華人和洪.門本身的力量,而且往往容易被殖民主義者、種族主義者和當地官府、警方所利用,成為其“以華制華”的工具。

當然,在美國的洪.門組織也曾扮演過很不光彩的角色,他們曾在誘騙、販賣、運輸豬仔的罪惡貿易中充當重要作用,依靠出賣自己的同胞而賺取鉅額財富。

也正因為洪門人性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

所以光頭周才會被判犯有162項罪名,獲刑兩個無期徒刑,外加2900多年監禁,不得保釋。

簡直就是牛逼他媽給牛逼開門,牛逼到家了。

不過這與蘇羽沒有什麼關係,他看中的是這個組織眾多的人數。

因為不止是在美洲有,就連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再到東南亞都有這個組織。

梁啟超在《西大陸游記》中稱:全美十餘萬華人,八成盡是洪門中人。

這麼多人,灌輸革命的理念才更為合適。

如此一來,可比他在內華達州,靠李明誠跟催眠一樣催眠那幾百人要有成效。

一旦有堅定分子接受自己的理念,他還可以再給其他人去講,這就跟川消一樣,一個人可以發展上百號人,這一百來號人又能發展上千人,省卻太多的環節。

當然,也有弊端。

事實上,與其說洪門是一個嚴密的組織,不如說洪門是一種概念,那些來到美國的華人為了生存和發展便結社為幫。

而洪門,成了他們將其幫派神聖化的最好外衣。

在洪門,各堂口都不是根據該堂的宗旨或共同理想而聚在一起,他們之所以能被召集,全仰仗某一個或幾個有人格魅力的大佬。

一旦這些人倒下,這些香堂的人員立馬就樹倒猢猻散,再去尋找下一個香堂。

不過,現在不是需要考慮這些的時候。

守在門口的門人猶豫了下,並沒有趕走人,伸手將他的拜帖接過來。

“先在這裡等等,我進去彙報。”

“有勞兄弟。”

門人拿著他的拜帖進去,徑直找到香主。

這是一個架構非常嚴謹明確的組織,除了有香主,也就是龍頭,還有制皇、副龍頭、坐堂等等,向守在外面看門的一般都叫小老麼。

而香主則是統轄全權的山主,開香堂的主祭者。

因為這會兒還是清朝,哪怕反清復明的宗旨都已經忘記,但這套程式可不能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