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肯點點頭,拿出手機。

五分鐘後,史密斯夫婦就到了。

大包小包的,剛才應該正在購物。

“哎呀,萊卡,怎麼每次你來我這用餐,都得出點事啊。”約翰對萊卡揶揄道,“眼紅我的餐廳就直說嘛。”

萊卡苦笑道:“冤枉啊,上次諾曼.奧斯本那事跟我是有點關係,可這次...純屬巧合啊。”

“你忘了給本地黑幫交保護費嗎?”簡.史密斯看著一地九流混混,問約翰.史密斯。

“瞧你說的。”約翰聳聳肩,“我這輩子就沒交過保護費。”

剛開餐廳的時候,這裡的黑幫老大跟約翰進行過一場愉悅的交談,之後就成了‘好朋友’,再不談錢了。”

哦,約翰還很好心地送了他一條柺杖,畢竟自那以後他的腿腳就不太方便了。

“而且...”約翰盯著一地的非裔髒辮子,“本地的黑幫明明是拉美裔的啊,這幫似乎不是這片的。”

“那...這是...”

“問問就知道了唄。”

萊卡來到名畫旁邊,把混混頭子拽出來。

先補上兩腳,再從後背掏出手槍頂在他的腦門上,開始盤問。

“說說唄,為什麼來這搞事?”

混混頭子一秒都沒耽擱,直接開始賣。

“是一個帶著綠魔面具的傢伙付錢讓我來搞事的。”

“...”

靠,搞了半天還是本少爺的事啊。

“具體一點,他讓你怎麼搞事?”

“就...見東西就砸,見人就打,出不出人命沒關係,最重要爽。”

萊卡懂了。

前些天諾曼在這餐廳被萊卡和路易斯羞辱了。離開時所有客人都在喝倒彩。”

然後,今天萊卡和路易斯又在法庭上贏了諾曼一局。

要找地方洩憤...

不過這打擊範圍未免也太大了,諾曼那天出糗又不是餐廳的錯,居然連餐廳都不放過。

更何況,那天給他倒喝彩的客人,跟今天的客人,根本不是同一撥啊...

幸虧諾曼只是想洩憤,卻不知道這餐廳是殺手開的,也不知道格溫和萊卡今晚恰巧在這裡。

否則絕不止派一幫小混混過來這麼簡單了。

“諾曼.奧斯本那個間歇性神經病乾的?”約翰從蛛絲馬跡中猜到了大概。

萊卡點了點頭,對約翰道:“奧斯本的事以後再說,你是老闆,這幫混混應該怎麼處理?”

約翰望向鄧肯:“你是餐廳經理,你說怎麼辦就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