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暮才不會管面前這個小傢伙,信還是不信。

他不在乎。

想留下來就留著吧,反正都花那麼大代價救下來了,養就養吧,多一份口糧而已。

不就是錢嘛,她能花多少?他有的是錢。

不過很快。北暮就後悔了。

倒不是錢的問題,而是這個小傢伙太煩人。

宮野明美抓著身上的衣服,顯然有些不滿,“你從那弄的,這衣服也太醜了。”

她的上身是一件寬大的白色連帽衛衣,大到遮住了大腿,穿在身上顯得相當鬆鬆垮垮。

因為對於aptx的效果,北暮知道的也不多。他知道有些人吃了這個藥會變小,但是變小的效果是怎樣的,他也不清楚。

工藤新一吃下藥,倒退了十年的光陰,變回了他七歲的模樣。

那麼宮野明美呢,是不是也是倒退十年的光陰。

資料上顯示她今年25,十年前就是十五歲,簡單的小學計算題。所以北暮把衣服儘量買大一點,不過讓他沒想到的是,宮野明美竟然和柯南差不多大小,根本不是回退了十年。

算了,畢竟柯學,想那些也沒有意義。

北暮揉著眉心,他突然發現今天頭疼的次數,比以前加起來還要多。“湊合著穿吧,反正你也不出去,穿什麼都無所謂。”

???

為什麼不出去?

明美的臉揪成一團,“你不會,想讓我一直待在這個房子裡吧?”

“為什麼不行,現在網路這麼發達,一會我讓人安臺電腦,你就待在家裡好了。”

那也沒什麼意思。

不過寄人籬下,要求還是別那麼多了。

明美點點頭,“我知道了。”

挺聽話的啊,北暮比較滿意,“對了,你會做飯麼,不會的話我去買些速凍食品。”

一提這個,明美來了精神,“我會,家裡有什麼材料麼,讓你見識下我的手藝。”

“那就好,你做的夠一個人吃就行,我在柯南那吃飯。”

???

“你一直都是在別人家蹭飯?”

“這叫什麼話,小蘭可是我的家人。”

“那也不合適,既然你收養了我,作為回報,以後三餐我來做吧。”

“說真不求回報那也的確假。但我有一個問題,你做的飯,能有小蘭好吃麼?”

“……”

這個叫小蘭的,她宮野明美記住了。

“我做一頓你試試看唄。真要沒她好吃,那我也認了。”

“也行,對了,你把錢放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