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厲勝男就說要走,林愛民自然要去送。

厲勝男卻不肯,說道:「妹妹剛回來,你還是陪她說會兒話吧。在和平縣,還沒哪個不開眼的小賊敢來挑釁我呢。」

說完,她瀟灑地擺擺手,開啟大門自己走了。

林愛華看著她的背影,讚道:「哥,這次你眼光不錯。這女孩我喜歡。」

林愛民摸摸頭,憨笑道:「什麼叫這次?我可就只看中過這一個。」

剛才正主在這兒,有些話林愛華不好說,現在只剩下他們兄妹倆,她也就沒什麼顧忌了。

「你去見過她家長了沒有?人家有沒有同意把女兒嫁給你呀?」

林愛民又傻乎乎地笑道:「勝男說現在還早,要過些日子才帶我去。」

林愛華忍不住翻個白眼,說道:「你是不是傻?過年不用給老丈人家送年禮的嗎?你想想二哥,再想想小魚,誰不是早早地就去別人家裡刷好感!」

「就這麼說定了,明天我幫你準備些東西,你拿著去嫂子家,爭取早點把事情定下來。」

其實林愛民也早有此意,只是厲勝男一直不肯帶他去。既然妹妹也催了,他點點頭,說道:「好,哥給你拿錢,你幫我跑一趟。多買點好煙好酒,再給勝男買件新衣服。」

他回屋去取了一百元錢遞過去,說道:「隨便花,不夠的話你先墊上,回頭哥再拿給你。」

作為還沒得到認可的準女婿,過年送一百元的禮已經足夠有誠意了。林愛華滿意地點點頭:「保證幫你辦得妥妥帖帖的。」

怎麼送禮她不會,小魚會呀,當初他可是死皮賴臉地去自己家送過許多次。這事就交給他去辦。

林愛華轉頭就把任務交給了餘小魚,餘小魚也不負眾望,第二天中午就帶回了一車的好東西。

有一隻豬腿、兩條大青魚、一對雞、一對鵝,另外還有兩條好煙,一箱好酒。至於林三哥點名要買給他媳婦的新衣服,餘小魚倒是交給了林愛華去辦。他給舅哥的媳婦買衣服,有些不太合適。

晚上,厲勝男沒來。林愛民下班後看到這些東西,高興得合不攏嘴,笑道:「還是得你們倆在家才行,這禮物,買得多齊整。愛華,你明天有空嗎,陪哥哥去趟勝男家唄。」

這種熱鬧,林愛華當然要湊。她也不急著回去了,毫不猶豫地點頭道:「好,明天我跟你一起去。」

第二天才八點多,林愛民就來了。看他的樣子,昨天還特意去了趟理髮店,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齊齊的,看著十分精神幹練。

第一次上門,總不好拖家帶口的去,餘小魚只好留在家裡帶孩子,由林愛華開車帶著她哥,載著一車的年貨出發了。

林愛民指路,車子一直向著城東開,路漸漸地窄了,最後只剩一條兩人通行的小巷。

林愛民指揮著妹妹在路邊停車,說道:「你等等啊,我去叫勝男來一起搬。」

這夯貨,給女方家送禮,竟然叫人家女孩子來搬貨,他怎麼想得出的!

林愛華趕忙攔住,說道:「沒事,就這麼點東西,我們倆拿得走。」

她把魚和肉都放進筐子裡,讓林愛民揹著,又把菸酒的箱子讓他抱在手上,把裝衣服的袋子放在上面,自己提了雞和鵝,說道:「走吧,前面帶路。」

林愛民的力氣大著呢,這麼點東西,拿著一點不吃力,就是手裡東西太多,有些影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