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界篇 四十二章. 世家憑文(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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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能是立約方,所付出的代價,是不足以等價對方給予自己恩德的,或者說即使是你願意為奴為僕,可對方是看不上並不能接受和容忍的,即使是做個樣子都無法忍受的。
你想想?在這樣的情況下,立約方是不是就只能以自己那對對方微不足道的生命去償還所欠恩情或者冥幣?
而且,趙家立的可是最高階別的世家憑文,是以整個世家的名譽為擔保的,約束力就更加可怕了。
秦如意懵懵撞撞的,就往回走啊!心裡一片空白,雖然說她有著一定的心理準備,可是公佈於眾的憑文與那天聽到的相差甚遠,那天家裡說的是為妻為妾任憑林子選擇,本身就是零模兩可的活絡話,因為為妻行為妾行,也可以什麼都不選擇,可現在呢?
直接就把名分訂了,自己只能為妾!而自己的小姨就要悽慘的多,竟然只是奴婢一名啊!要知道成了有主人的奴婢,其身家性命都攥在主人的手裡了,不要說是姑娘家的貞潔、臉面了,就是生死都由著主人了,而且,作為世家憑文裡的一個的條件,如果趙錦如自殺或者逃跑,要麼趙家就需要再出一女抵賬,還要賠上大量的資源讓主家滿意,還註定要被世人所嘲笑!
更不用說那天姥姥說的那些計謀了是根本不可能實現了的,因為名分已定,自己就是一名小妾是沒有什麼自由的,到時候讓不讓自己繼續修煉都是兩說,至於自己的小姨,身為奴婢其地位就連主家的牲口有時候都是趕不上的。
不說秦如意混混沌沌的跟著林子回家,趙家這個時候簡直就是亂的一塌糊塗,雞飛狗跳!趙夫人王芳華哭的那叫一個傷心、撕心裂肺啊!家裡的晚輩、丫鬟、老媽子、下人、奴僕都是哭的歇斯底里,各個如同走了親人一樣。
而趙家的秘境裡,趙九明大人和他的那些祖宗們也是長吁短嘆,不知如何是好了!最後,還是趙家老祖直接賠上面皮,走出來修煉生活近千年的家族秘境。
到了境王聖主的王宮求見聖主,被宣覲見以後,先被訓斥其後代趙錦如置聖命不顧,枉費聖者對其信任有加,此為大罪!再者秦如意為救治父母,求得稀世聖物,身為皇朝公主竟然不擇手段欺騙一六歲稚童,實在是有失體統。
所以,按律趙錦如,當以抗聖命之罪以天雷轟之使其形神俱滅!秦如意當以罔顧皇家身份,欺凌平民孩童之罪,剝奪公主殿下一切頭銜及名譽,貶為奴籍!但是,看在趙家世代忠良,以及趙九明身為右相公對朝廷有大功的份上,再加上這些事情都是兩個姑娘自己做出來的,而且秦如意是為了救治父母,才出此下策。
所以法外開恩,由聖主親自以大法力蓋上了朝廷的契約大印,貶趙錦如千年奴籍!秦如意為被害小兒之妾!聖主還言:“你過來的正好,選個日子,就這幾天吧,把秦如意送到原歐陽獨太師府去,至於趙錦如嘛!一個奴婢!就讓她自己馬上過去,現在林子身邊一個伺候下人都沒有,就她了,做貼身使喚丫鬟好了!”
趙家老祖當時就慫的啊!一句話也沒敢說啊!總不能說這些都是自己的主意吧?世家憑文是自己擬的,趙錦如不去保護、陪伴林子,是因為他們想成全與他雙休修過的秦如意,故意把趙錦如留在秘境中讓其閉關修煉的!
如果說出來,就代表著整個趙家都在抗旨不遵,都在計算林子的那幾件東西,這麼丟人的事情要是暴露出來,呵呵!樂子就大了。趙家老祖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啊!只好悶悶不樂的回了家,到家以後把聖主的話向晚輩們一學,大家都有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感覺。
因為是自己耍了小聰明,真正的是要吃暗虧了,大家一時都有些心情沉重起來了。
“一定是司空燕那個老傢伙搗的鬼!”趙九明的爺爺高聲叫嚷著。
對啊!聖王怎麼可能為了這麼一件小事兒,而親自動手去改憑文?
又怎麼可能親自耗費大法力改變州境規則?
就為了把趙家的兩個女兒送人?
怎麼可能?
身為聖主如同街頭閒漢一般的無所事事?
就一天天的尋找手下重臣的小把柄?這是絕對?絕對不可能的。
(今天有點事兒,更新晚了,不好意思啊!我會盡量注意更新時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