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勸(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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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天賜,時間不早了,我們回去吧!”
說話的是代樂美,她剛才開啟手機看了一下時間:00點44分,只見周圍的人群漸漸散去,剩下的人已經屈指可數了,她莫名其妙地在腦海中想到了午夜兇鈴,不由渾身戰慄了一下。
過了許久,趙天賜才從漫長的回憶中回過神來,他看見代樂美正坐在他的對面,面露關心地看著自己,馬上尷尬地笑道:
“呵呵,好啊,我送你。”
代樂美的家位於附近的一所住宅小區裡,步行回去的話,大概只有幾分鐘的路程。
“好吧!”
代樂美乖乖地點點頭。
說完,他們馬上站起身,付了飯錢之後,便手牽著手緩緩地走在馬路上,像是在悠閒地散步。
自從趙天賜從韓國回到宣城,在他的母親口中得知他的身世之謎以後,他就在努力地尋找那個給了他生命的男人,趙東昇。
趙天賜不會承認趙東昇就是他的父親,因為他不配,一個為了自己的事業而拋妻棄子的男人,是沒有資格做爸爸的。
雖然趙天賜痛恨那個男人,但是他答應過離世不久的母親,一定要履行她的遺願,找到趙東昇,把那個翡翠項鍊交還給他,然後告訴他母親要對他說的話。
其實,除了這件事情,趙天賜還想知道一個答案,那就是當年趙東昇說了一句什麼話,讓他的母親從此深深地愛上了他。
然而,趙天賜發現趙東昇竟然銷聲匿跡了,就好像人間蒸發了一樣,除了知道他在美國洛杉磯之外,趙天賜再也查不出任何其他的訊息,這讓他十分的沮喪。
不知不覺,趙天賜在宣城已經待了近兩個月,他身上的錢也所剩無幾了,而尋找趙東昇的事情暫時也沒有任何的進展。
因此,趙天賜打算在宣城的酒吧、夜店裡尋找一份工作,那就是唱歌,除此之外,他也沒有別的特長。
也就是在一個多月以前,趙天賜在天使城堡主題酒吧裡認識了荷爾蒙搖滾樂隊中的代樂美,那天晚上他坐在酒吧裡的一個角落裡,默默地聽著代樂美的演唱,直到她演唱完畢之後,趙天賜的心裡忽然萌生出了一種衝動,這種衝動好像就從他看到代樂美的第一眼起,從聽到她唱的第一句歌詞開始,就已經產生了……
從那晚起,趙天賜便喜歡上了代樂美,然後就主動地和她接觸,一個月的時間匆匆地過去了,他們竟然喜歡上了彼此,真是難以置信。
不管怎麼樣,趙天賜最終因為遇到了代樂美,讓他暫時忘卻了他的身世,他的痛苦,和代樂美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是感到非常的快樂。
為了讓這種快樂延續下去,他選擇了在荷爾蒙樂隊成立五週年的時候,正式地加入這支樂隊,成為他們的主唱,和他的女朋友代樂美一起唱歌。
很快,趙天賜把代樂美送到了小區的門口,他關心地看著代樂美,說道:
“代樂美,回去吧,記得早點睡覺!”
“恩,知道了,你也是!”
“明天見!”
“明天見!”
打完招呼後,趙天賜便轉身離開了。
此時的月色雖然如此的淒涼,但是趙天賜的心裡卻是暖暖的,他腳步輕盈地走在了回去的路上……
第二天,吳摩西和趙天始比平常起的晚一點,他們沒有去廣明公園跑步,而是直接來到夢翔雜誌社上班。
趙天始感覺今天非常的清醒,可能是昨晚喝醉了酒以後睡眠很好的緣故,腦海中的那些畫面竟然都想不起來了,就好像得了暫時性失憶症,卻讓她感到渾身輕鬆自在許多。
吳摩西來到編輯部,特意往張騰騰的辦公室瞄了一眼,沒有發現她的身影,不知道她出差什麼時候能夠回來,難道真的像有些同事說的那樣,永遠不回來了嗎?
呵呵,這顯然不可能。
吳摩西淡然地笑了笑,便坐到了自己的辦公桌旁,開啟電腦,熟練地敲打著鍵盤,開始了緊張有序的工作。
“趙同學,我聽說昨天是編輯部蘇媚的生日,你和吳摩西陪她一起去酒吧過生日了對吧?”
說話的是攝影部的郝仁,他似乎並不急於和趙天始談論工作上的事情。
“是啊,郝組長,你是怎麼知道的?”
趙天始點了一下頭,問道。
“呵呵,我也是聽別人說的,對了趙同學,我不是說過咱們攝影部沒有領導的嘛,別叫我郝組長,叫我郝大叔!”
郝仁看起來很認真地強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