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這樣,總是充滿驚喜和意外。

比如網戀,你以為螢幕那頭坐的人是貂蟬,可奔現以後,卻發現是貂蟬她媽;

比如買車,你以為交上錢就能高高興興的把車開走了,可剛出4S店門口,車他孃的就沒油了。

再比如孫浩,下定決心,排除萬難,一定要把身體前主的情況搞清楚,結果卻是更糟。

為什麼沒事就要給自己充充電?

為什麼要搞個詞曲拍賣會,還他孃的一次就拍賣20首歌?

而且每首歌曲的開頭還都演唱了兩句【我小心翼翼的接近,怕你在夢中驚醒】,【那夜我喝醉了拉著你的手,胡亂地說話】,【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愛著的人啊,到底我該如何表達】……

怎麼著,欺負我沒聽過華語歌曲還是怎麼滴?

呃…

還真沒怎麼聽過,即便有些聽過,但也唱不下來,那就更別提抄詞抄曲了。

當然,那首《老男孩》除外,因為它用的日a本原曲,自己比較熟悉,在文字上湊湊,應該能整個八九不離十。

其他的嗎?

呵呵…,那就只能乾瞪眼了。

而這還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這具身體的前主,已經收了卡薩布蘭卡酒吧老闆孟同的200萬人民幣的墊付款了,自己卻連個毛都沒有見到。

不過,就在孫浩待在酒吧後門口思索著自己應該怎麼樣來填這個坑時,從路邊的車裡就下來一個人。

“嘿嘿…,浩哥,大老遠的我就看見您了,您今天怎麼這麼早?”

“嗯?”

不認識,孫浩不敢亂說話。

“那…,您還是坐我的車?”

順著這人手指的方向,孫浩這時才看清,原來這老兄是一位計程車司機。

呵呵…,也對,到了晚上,計程車司機一般不會在市裡亂轉悠,而是選一個熱鬧的酒吧或酒店或洗浴中心趴活。

只是他為什麼認識自己呢?

帶著這樣的疑問,孫浩笑了笑。

“好!”

“那…,您這次還是回東中街22號?”

東中街22號…

孫浩心頭一凜,用手摸了摸兜裡的那串鑰匙,道:

“回東中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