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龍潭虎穴 297.曾七刀(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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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都說到這個份上,林徹只好同意了曾小賢的請求,讓他執刑。
沒想到卻引起了更多人的請求,還大多數都是十二三歲的孩子,卻對臺上的兩人有著切骨之仇。
既然開了口子,林徹也沒法子,只得答應,反正後面還有許多從犯,應該都輪得上吧。
死很可怕!
比死更可怕的,或許就是想死死不了,或者,死得不利索吧。
古代刑法看起來很簡陋,動不動就是死刑,然而,怎麼死又是很有講究的,從輕往重,都有明顯的差別。
最輕的應該鴆毒和縊首了,通常來講就是‘賜你一杯鴆酒“和‘賜你一丈白綾“,聽聽這語氣,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能享受的了,沒一定級別就被想了,意思就是要留下全屍,這在古人心中很重要!
然後嘛,應該就是斬首了,這算是基本方法了,普羅大眾享受的就是這個待遇,一刀梟首,沒有折磨,算是死個痛快,因此行刑時的劊子手都得是專業的,也算是一種人道主義了。
接下來,應該是棍刑和腰斬了,棍刑就是用棍子將人活活打死,而且打得不是要害,目的就是要讓受刑人痛苦而死,至於腰斬嘛,那也是挺恐怖的,據說是用鍘刀將人攔腰鍘斷,而人並不會馬上死,得一兩刻鐘後受盡心理和生理的雙重摺磨之後,才會慢慢死去。
受此刑之人,往往拖著鮮血淋漓的身子,靠著雙手在地上痛苦的爬來爬去,而經過的地方,腸子內藏什麼的,拖了滿地,這場面想想就讓人不寒而慄。
然後就是剝皮和凌遲了,剝皮嘛,相對不怎麼常見,華夏漫長的歷史中,我大明太祖比較喜歡用這法子對付貪官,據說是活剝,額,這痛快程度還是不去多想了,剝下來的皮還得硝制,然後裡面填充稻草,掛在衙門中的小城隍廟中,警示後來者。
而凌遲呢,也就是俗稱的殺千刀,據說也不是一定一千刀,而是看罪行輕重來判數量,隨後執刑的時候必須一刀一刀慢慢割,沒有割夠數量的話,不允許犯人斷氣,不然執刑之人也得受刑,堪稱死刑中的藝術。
以上這些便是華夏王朝時代比較常規的死刑了,當然也有其他,比如車裂、烹刑、活埋、炮烙等等,不過這些基本不會寫入法典當中,只能說是非主流。
現在,曾小賢挑了半天,特意挑了一把有些鈍的腰刀,看來是心中恨意太濃,並不打算讓人輕易死去。
林徹也發現了他的打算,本來呢,林徹除了對深恨的漢奸之外,對其他人的死法倒是沒有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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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花樣,之前也是想著一刀了結,不過曾小賢想要發洩心中的仇恨,林徹也沒有理由攔著他,也就隨他去了。
只希望,這孩子過了這一刻之後,暴虐之心就此散去,不然那就入了魔道了。
單手拿著刀,曾小賢在丁森與陸鬼頭二人之間徘徊了一會,因為他只能殺一個,所以自然要挑選一番。
倒不是林徹不讓他多殺,而是後面還有許多小夥伴都等著呢,自己總不能太過自私吧,最後,他還是選擇了丁森。
因為,那天陸鬼頭沒有到煤場,他並沒有見過陸鬼頭,而領頭人之一的丁森,曾小賢倒是記得很清楚。
丁森見曾小賢挑的是自己,非常想求饒,可是對上曾小賢那猩紅的眸子,便知道只會白費力氣,反而認定必死之後,嘴裡開始不乾不淨的罵罵咧咧起來,企圖激怒曾小賢,讓他憤怒之下一刀了結了自己。
曾小賢卻不為所動,等到兩個皇城司的兵卒將丁森連拖帶拽押解到木臺中央,他還彬彬有禮的向二人致謝,看來並沒有完全被仇恨衝昏頭腦。
丁森死到臨頭,於是用盡力氣的掙扎起來,口中的大罵聲也越來越響,押著他的兵卒被他吵得腦瓜疼,於是抄起刀柄就砸在他嘴上,十幾顆斷掉的牙齒便隨著口沫鮮血噴了出來。
丁森卻依然不肯閉嘴,噴著血沫依然大罵不止,滿臉猙獰。
兵卒不由看向林徹,似乎是徵求意見,見到林徹點頭之後,便把刀尖捅進丁森嘴裡,隨手一攪,一根帶血的舌頭便掉落出來。
喲嚯,手法不錯啊,這皇城司的兵卒還真是有兩下子,林徹不由讚賞的點點頭。
兵卒看到了林徹的嘉許,頓覺受寵若驚,感覺力氣暴漲,便一個狠踹踢在丁森的膝蓋窩裡,讓丁森跪倒在地,「他孃的老實點,不然讓你嚐嚐殺千刀!」
丁森一凜,突然醒悟過來,這不是官府行刑,而是私刑啊,真的惹惱了要對自己用凌遲也是很有可能的,於是,不敢再作妖了,老實跪著準備受死,心裡祈求著這斷臂小子刀法利落點。
就這樣想著,丁森還特意將背弓下來,然後將脖子盡全力伸長著,這姿勢,就像那馱碑的烏龜。
曾小賢緩步走到丁森旁邊,運著氣,拿著刀在他脖頸後面比劃了一番。
畢竟還是個少年,若不是仇恨的驅使,根本就不會有殺心,而真的要殺人,對正常人來說,其實並不容易,第一次殺人的時候,如果不是突如其來,那心理建設過程還是比較艱難的。
這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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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成為了丁森最難熬的時光,若是有人問他,有什麼是比死還可怕,他一定會說是‘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