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3.龍潭虎穴 213.你是逗比請來的唐僧麼?(中)(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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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群情激奮,對唐指揮的聲討之聲不絕,嚇得唐指揮面無人色。
而此時林徹卻是一臉怪異的看著兩個刷大叔,心中轉個不停,臥槽,不是開玩笑吧,宋末三傑來了兩,這兩個可是林徹前世的偶像啊。
林徹不知道的是,那個黃鏞也不是一般人,後來也是做到宰相的大神啊。
林徹內心正泛著波濤,臉色難免有些奇怪,恰好文天祥轉頭望向他,還以為他在擔憂,便開口道,「賢侄莫慌,吾等一定為你主持公道!」
額!?
哥才沒慌呢,等等,這文大叔為何叫我賢侄!?
那陸秀夫也轉過頭,和藹的微笑著,對林徹點點頭,給他一個安心的眼神。
林徹這時候真有點慌了,這什麼情況?難道看上哥的美貌了?沒聽說過兩位大神有喜好孌童的傳聞啊!?
不行,這絕對不行,就算是偶像,哥也得菊部保重!
那邊,唐指揮心中慌亂,不知所措,他身後一個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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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便在他耳邊輕聲說了一會,然後他眼睛一亮,「咳,諸位上官誤會了,末將這時並不當值,是放假出來吃飯的,正好遇到不法之事,所以以私人身份,見義勇為而已,朝廷可是鼓勵這樣做的,宋刑統也是規定有,有……」
有了半天,也說不出來,明顯是記不下剛才聽到的話,於是那書記官不得不出聲,「《宋刑統》卷二十八載:‘有人毆擊他人,折齒、指以上,若盜及強姦,雖非被傷、被盜、被奸家人及所親,但是旁人,皆得捕系,以送官司。捕格法準上條,持杖拒捍,其捕者得格之,持杖及空手而走者,亦得殺之。其拒捕不拒捕,並同上條捕格之法。“」
「對!就是這個,所以末將是可以捉拿這些兇徒的!」唐指揮瞬間理直氣壯,得意洋洋。
林徹卻沒好氣的說,「可是我沒犯法呀,是他們要來打殺我,我只是正當防衛而已,很多人可以作證喲。」
宋朝雖然沒有正當防衛這個詞,但是司法上確實有這樣的判例。
宋徽宗大觀二年,昌州有一名婦女阿任,夫亡十年沒有改嫁,她的小叔子盧化鄰垂涎阿任姿色,伺機強姦,阿任反抗,殺傷盧化鄰,導致其傷重身死。
昌州將案子呈報梓州路提點刑獄司,提刑司又呈報朝廷,中央法司認為,阿任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免勘特放」,朝廷還「支賜疋」給她,以示嘉獎。
「對對,這小郎君是被動防衛的,難道他該任人打殺麼,只不過是這些惡奴太廢物了,如今怎可賊喊捉賊,你個丘八就不要在這裡瞎參合了,有閒暇還不如多認幾個字,免得再出來丟人。」
人群中,正義之士無處不在,這種時候,既可以顯示讀書人的優越感,又可以嘲笑大字不識的武夫,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了。
唐指揮不由又懵逼了,而他的書記官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林徹卻詭異一笑,「這位指揮使,是不是覺得回去後無法向你的主子交差啊,要不,我給你個機會如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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