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算不算因禍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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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了好一陣子,也放下了筷子,喝了一小口紅酒,低沉著聲音解釋道:“如果我當時再想著去把合同給搶回來,那你的安全就更加保證不了了,兩者只能選其一,不管在什麼東西面前,人,才是最重要的,而在我心裡,你比那份合同更加重要。”
“哎呀我的媽呀!你這撒狗糧的轉彎真是讓我猝不及防,好傢伙,直接把我給整破防了!”薛瑤捂著臉笑著調侃道,這倒是讓我和林月菲都忍俊不禁了,不過,我剛才說的都是心裡話。
我收起了嬉皮笑臉的表情,繼續正色道:“說真的,當我選擇簽字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沒有回頭了,也明白那份合同簽了之後意味著我從此就和方程式集團沒有任何關係了,即便我想要再奪回家裡的產業那也是難過登天,但我對自己的未來有信心,那些人,遲早會倒下的!”
這番話讓兩女都動容了,我笑了笑,接著說道:“所以說,沒什麼後悔不後悔的說法,我做事情的原則就是:不做後悔事,做了不後悔。好啦,事情已經過去了,咱們就不說這些了,繼續吃飯吧,吃完都早點休息,都是累了一天的人了。”
吃完這頓“團圓飯”後,時間都已經一點半了,偌大的房子只有我們三個人在,林月菲和薛瑤兩女一起睡一個房間,我就回自己的房間睡了。洗了個澡後,我獨自坐在房間的陽臺點燃了一根菸,桌上還放著吃飯時剩下的那一杯沒喝完的紅酒。
我端起紅酒杯,另一隻手夾著那半根菸,看著遠處的夜景沉入了思考當中。回想起今天發生的這些事情,雖然心有餘悸,但到現在我回想起來自己簽了的那份股份轉讓合同,其實心裡並沒有很大的那種痛苦的感覺,說句難聽點的話,方程式集團本來也是父親自己一手打造起來的,和我沒有半毛錢關係,如果說真要拿回來的話,那我就完全要靠自己的實力去拿回來,這件事情相當於是給了我一股動力!
沒辦法,我只能這麼安慰自己了。
我搖晃著紅酒杯,一飲而盡,夜色更深了,也該休息了,明天醒來帶林月菲去警察局做筆錄,之後我就要加快速度把這個幕後黑手給揪出來了!
第二天起來,時間已經到中午時分了,我起床洗簌完下去了一樓,看到林月菲和薛瑤兩人正在聊著天,餐桌上還放著已經做好了的早餐。
“信陽,你真是越來越懶啦,今天還是大年初一呢,你居然睡到大中午的。”說話的人是薛瑤,林月菲聽她說這話,也忍不住笑著看向我。
看起來這兩人的心情很不錯啊,我都有點懵了,甚至忍不住在想:難道昨天發生的事情都是一場夢?她們都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答案是不可能的,只能說,她們兩個調整自我情緒和心態的能力都不差。
吃過午飯後,薛瑤表示自己要先回去家裡一趟了,畢竟昨夜是沒有回家裡的,而我和林月菲則要再去一趟警察局把昨天的事情給交代清楚。
來到了警察局,我們兩人一起把所有的來龍去脈都交代了一遍,所有的事情都在按照流程進行著。兩個小時過後,我們就收到訊息了,是另一個警察小哥哥進來講這個訊息的,他說:昨天我們遇到的那六個嫌棄人已經有四個落網了,而我和林月菲也被叫過去認人,我們都認得她們,那四個正是當時被安排去看守四個角落的彪形大漢,真正幹這事的兩個主謀卻還沒抓到,就是刀疤男和歪嘴男兩兄弟。
到後面,負責這個案子的劉警官和我互留了聯絡方式,表示會盡快把這件事情給查清楚的,同時也讓我多點注意安全,遇到什麼麻煩事情就及時聯絡他,不要自己擅自行動。劉警官這話的意思很顯然是在暗示著我:不要以暴制暴,還是把事情交給法律去制裁他們吧!
我和林月菲離開了警察局,此時夕陽西下,落日餘暉灑在我們兩人的身上,林月菲和我都下意識地停下了腳步,因為這一刻的風景實在是太美好了,一陣風襲來,讓我們兩人從沉浸在黃昏之中回過神來,兩人都轉頭注視著彼此的雙眼。
“我們回家吧。”
“好啊。”
我牽著林月菲的手,漫步在夕陽下的林蔭小道里,過往的幾輛腳踏車按著車鈴,發出“鈴鐺”的聲響,一種意境油然而生。
我們走了好一陣子,林月菲突然停下腳步抬起頭來看向了我,她的臉色很平靜,開口說道:“信陽,你喜歡我嗎?”
我愣住了,不知道是她的這句問話讓我感到錯愕,還是她那沒有瑕疵的美貌,一小會後,我傻笑了兩聲,吐出了兩個字:“喜歡。”
“明明我們兩個人也和大多數普通人一樣過著生活,可卻一起經歷了許多人都還沒有經歷過的事情,我們在一家那什麼酒店相遇,還差點對罵了起來,再到後面沒想到你我都是瑤瑤的好朋友,命運讓我們從相遇到相識。再到後來,我們一起進去過派出所,一起經營了雅樂坊,你還悄悄地幫助了我們家不少地方,接著……我們甚至還一起經歷了一次綁架。”她笑靨如花,一雙水汪汪的眼睛望著我,“你說,這不是緣分,還能是什麼?所以……我們在一起吧,好不好?”
我安靜地聽著林月菲陳述著我們兩個從一開始的相遇到相識,再到現在……即將要到來的“相愛”,一切都順著讓我們在一起的這個方向發展著。恍然間,我內心的千言萬語,到最終只形成了一個字回答了她的話。
“好。”
我們繼續走在路上,華燈初上的大街也逐漸熱鬧了起來,可我們可不管這些,此時此刻我們眼裡只有彼此。回頭想想這一切,即便經歷了不少坎坷,甚至把父親留給我的最後一點集團股份也都失去了,但最後我卻“抱得美人歸”,我這,算不算因禍得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