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30年,宣宗知道于謙可以承擔重任,當時剛要增設各部右侍郎為直接派駐省的巡撫,於是親手寫了于謙的名字交給吏部,越級提升為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

于謙到任後,輕裝騎馬走遍了所管轄的地區,訪問父老,考察當時各項應該興辦或者革新的事,並立即上書,一年上書幾次,稍有水旱災害,馬上上報。

公元1441年,于謙上書說:

“現在河南、山西都積蓄了數百萬斤糧食,請在每年三月份時,令府州縣報上缺少食物的下等民戶,然後按分額支給他們糧食,先給豆類和高粱,其次給小米和麥子,最後給稻穀,等秋收後償還。

因年老有病以及貧困而不能償還的則給予免除,州縣官吏任期已滿應當升遷的,如果預備糧不足,不能離任,還要命令風憲官員經常監察。”

皇上下令施行,河南黃河沿岸經常被洪水衝開缺口,于謙令加厚建築堤壩,每個鄉里都要設亭,亭設亭長,責令其督率修繕堤壩。

又命令百姓種樹挖井,結果當地榆柳夾路,行人也不再受渴了。

大同孤立在塞外,按撫山西的官員常走不到,于謙請另設御史來治理,又把鎮邊將領私人開墾的田地全部收為官家屯田,以資助邊防開支。

于謙的恩威遠為流行,太行山的盜賊為此而不敢露面,除此之外于謙為官還十分清廉。

正統年初,楊士奇、楊榮、楊溥主持內閣朝政,都很重視於謙,于謙所奏請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楊”主辦的。

到了“三楊”去世,太監王振開始掌權,作威作福,肆無忌憚地招權納賄,百官大臣爭相獻金求媚。

每逢朝會期間,進見王振者,必須獻納白銀百兩,若能獻白銀千兩,始得款待酒食,醉飽而歸。

而於謙每次進京奏事,從不帶任何禮品,有人勸他說:

“您不肯送金銀財寶,難道不能帶點土產去?”

于謙瀟灑一笑,甩了甩他的兩隻袖子,說:

“只有清風!”

還特意寫詩《入京》以明志:絹帕蘑菇及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

後於謙入朝,推薦參政王來、孫原貞,通政使李錫逢迎王振的指使,彈劾于謙因為長期未得晉升而心生不滿,擅自推舉人代替自己,把他投到司法部門判處死刑,關在獄中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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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百姓聽說于謙被判處死刑,一時間群民共憤,聯名上書,王振便編了個理由給自己下臺,稱從前也有個名叫于謙的人和他有恩怨,說是把那個“于謙”和被關起來的于謙搞錯了,才把于謙放出來,降職為大理寺少卿,後囚山西。

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宮門前上書,請求于謙留任的人數以千計,周王、晉王等藩王也這樣上言,於是再命于謙為巡撫。

當時的山東、陝西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餘萬人,于謙請求發放河南、懷慶兩府積儲的粟米救濟。

又奏請令布政使年富安撫召集這些人,給他們田、牛和種子,由里老監督管理,前後在任共十九年,他父母去世時,都讓他回去辦理喪事,不久便起用原職。

公元1448年,于謙被召回京,任兵部左侍郎,而他最膾炙人口的事蹟也正式拉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