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一零章 緣盡留忠骨 父愛比天高(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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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一用力,踩碎那人肋骨,只聽噗嗤一聲,冷麵男子口中噴血,眼珠暴突,一陣抽搐,死在當場。
婦人嚇得眼睛一翻,昏死過去。
老呂眨眨眼:“裝昏。”
老黃眨眨眼:“你抓她癢癢肉試試。”
老呂蹲下來,伸手抓向婦人腰間。
婦人繼續裝作昏厥,癱軟不動。
老黃走了過來,蹲下身子,探出一根手指,“噗”的一聲戳向女人腰間,只見那婦人“嗷”的一聲叫喚著坐起。
連忙換做跪姿,磕頭如搗蒜:“兩位爺爺饒命吧,小女子也是被這惡人逼迫,故而做這缺德營生!哎呀!爺爺饒命啊!”
婦人名叫張金枝,冷麵男子名叫羅甲英。
說來,這女子還真的就曾是羅甲英的一個“獵物”。
張金枝已婚,卻覺得自己俊俏而家中丈夫窩囊配不上自己,故而委屈,時常與丈夫拌嘴。
那一日二人吵得激烈,張金枝便離家出走,在河邊散步許久,結果撞見這樣一家小店孤零零立在那裡,又見到羅甲英一人在門前收拾下水。
七年前,羅甲英才三十四五歲,正是男人成熟而不失體魄的好時候,而他冷冰冰的一張臉,不但沒讓張金枝感覺可惡,反而覺得這男人很有男人味,便與羅甲英攀談起來。
攀談得知羅甲英一個人開店,而且鍋裡常煮著肉。張金枝心想,若是嫁給這樣有魅力的男子,還天天有肉吃,那該多好?
於是她就準備來這裡吃飯,而且還要一壺酒,打算喝兩口酒,就佯裝醉去。
可當時羅甲英沒這樣想,見張金枝醉倒,他把張金枝抱入地窖,退衣挊了一下,就開始磨刀,準備殺掉。可這時張金枝卻醒來。張金枝見到地窖裡擺了幾副骷髏骨架,她不害怕,反而求羅甲英收留。
張金枝哭著說家裡的不幸遭遇,說了很久很久,她說對羅甲英一見鍾情,已愛上這個有男人味的男人。與家裡那個窩囊廢相比,你才是真正的男人。最後還說,羅甲英拿刀的樣子特別帥氣,讓奴家多看兩眼。
男人最下不去手的是什麼樣的人?
避開血緣親屬不談,那就是欣賞自己的人,尤其還是一個女人。
誰人不怕孤獨,羅甲英也是如此。心道,自己淪落至此,竟然還有新欣賞,便有些不忍心下手。羅甲英指著一旁人骨對張金枝說,你吃的肉可不是豬肉。張金枝一笑道,能跟你過,吃什麼都行,而且我還會包包子。從那以後,二人合作幹了七年。
具體細節張金枝沒對老黃和老呂說,只說自己是被迫留在這裡。而老黃老呂透過張金枝找到譚沁兒,也找到了譚不瘋的屍骨。當時譚不瘋骨肉分離,慘不忍睹。沁兒被放出之後,趴在肉盆前,嚎啕慟哭。
雖然瘋奴不會說話,可瘋奴一直緊隨沁兒一年有餘,即便是條狗,養一年死了也讓人心痛。
想當初,緊急關頭,瘋子撕開鐵籠衝出,持籠拍死惡匪康無古,否則沁兒焉有命在。
那一幕一直留在譚沁兒腦海裡。
其實她已經知道譚不瘋就是喬裝龍嘯天的人,也就是說瘋子是殺父仇人。可沁兒下不去狠手對付這個沒有判斷力而又對她忠誠如狗的瘋奴。
那麼瘋奴為何會忠於沁兒?
鬼頭鷹、鬼見愁死後,或許只有雁悲鳴能說得清楚。
瘋奴下體確實有問題,因為*丸長在骨盆裡面。但他年輕時能行,瘋了以後才不行的。他曾有一個女兒,被人拿去用油鍋烹死。那女兒本來活潑可愛,一頭捲髮,眉眼靈動。看著女兒在油鍋裡尖叫掙扎,雷瘟乾的十一境天才義子楊問鼎,就這樣瘋了。
楊問鼎二十二歲躋身十一境,比黃頂天還早三年。
那孩子是楊問鼎的女兒,也是雷瘟乾的愛孫,從小兒膝下成長。聞聽噩耗,雷佬暴跳如雷,親赴仇家,抄滅滿門。
一場惡戰,渾身沾滿鮮血,依然憤恨難平。
這時有兩名斗篷男子出現,一個手持重劍,一個亮出鷹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