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一八章 姑爺分家(下)(第1/2頁)
章節報錯
“雲想衣裳花想容,春風拂檻露華濃。”
陽春三月,京畿道稅改結束,秦王決定回家。王車駛出長安,親王衛盔明甲亮,旌旗招展。車轔聲急速向東,行至山麓小鎮,見翠樹成蔭,綠草如織,回家路上心情暢快,不禁念出李太白的詩句。
一路觀風景,尤愛晨光樹影小橋流水,若再能見到飛簷樓閣啼鶯舞燕,更是讓秦王殿下詩興大發:“春山暖日和風,闌干樓閣簾櫳,楊柳鞦韆院中。啼鶯舞燕,小橋流水飛紅。”
“御哥哥好詩才。”
“嗯…,這不是我作的。”
“那是何人?”
“山中白氏高人。”
在這將近三個月時間裡,秦王先是去漢中轉一圈,又跑到長安逗留許久。在別人看來他也沒幹什麼正經事,整日除了吃吃喝喝就是嘻嘻哈哈,帶著他的牛角髻小夫人和老老小小的奴才們悠閒度日。
曾經在鳳州推行新政,也就是馬馬虎虎,睜一眼閉一眼;後來又去“剿匪”,結果匪一個沒剿到,卻把一窩鏢師差點崩死;而史晃帶隊去追貨,只追回來三成。其實蘇御知道,他追回來最少八成。既然如此,少五成哪去了?想必都在官員的錢袋裡。
在鳳州胡攪一通,又跑去長安,代替軍務忙碌的十公子給新死的十六弟分家。結果分家過程中碰到案情。秦王閒著難受,親自去破案,結果遇刺,差點把小命兒丟了。
雖然高層人士心知肚明,這刺殺絕不是因為分家引起,可坊間傳聞就說是於氏僱兇殺人。
說來,分家的事並不複雜,十六公子唐遠活著時,於氏就看張氏不順眼,於是找來一名戲子,算計張氏。
那戲子年輕、高大、英俊,被於氏包裝成腰纏萬貫而又情有獨鍾的痴情角色,言說是販米富戶孫家獨生公子。公子今年二十五,從未婚配過,只因未碰到有緣人。用後世話說,就是典型的女頻男主。什麼女人能扛得住這種傳說中才會有的完美男子?張氏終於抵擋不住誘惑,與那米商勾搭起來。
於氏打算等他們苟且到一處,再帶著人去抓,可這時唐十六病倒,張氏整日哭哭啼啼,不出家門。這時於氏又生新計,等唐十六一蹬腿,就約“米商”動手。可那時張氏還沒有完全失去理智,她打算分完家產再走。畢竟她還有一個兒子。
這時於氏就攛掇馬氏給張氏送信。
於氏之所以不親自送,是因為她與張氏以前就吵過架,直到唐十六死,他們已七八年不言語了。
結果性格懦弱的馬氏,在於氏的威逼利誘之下,真的把那封信交給張氏,還勸道:碰到痴心人不容易。人家說了,若你帶著錢去找他,反而覺得你信不過他,讓你們的愛情變得不夠純潔。妹妹要知道,人家可是富賈之家,豈能在乎你分的那點小錢兒?因為小錢兒而傷了感情,多不值得?
張氏見到痴情米商親筆手書,感動至極。
米商信中言辭之肉麻,看得蘇御咋舌,原文是:“不在乎卿卿貧寒富貴,只在乎與卿長相廝守;不在乎卿卿可曾婚配,只在乎卿之一顰一笑一餐一飲一寒一暖;不在乎卿卿曾孕子,卿的就是吾的,吾的亦是卿的。卿中有吾,吾中有卿,卿興而吾喜,卿苦而吾悲。卿之喜怒哀樂,便是吾之鮮辣酸甜。知卿是貞潔之女,故唐君生時不曾打擾卿之生活,如今唐君不幸故去,吾已等不得一刻一分一秒……”
後來蘇御把唐遠四兒四女帶走,而那七名女子下場各有不同。於氏被揭穿,沒臉再去洛陽清化坊,蘇御給她分了錢,她帶著錢離開。她去了哪裡,蘇御不知道,也不打聽。而張氏服毒,不治身亡,蘇御把她的那份錢送給她的父母。
馬氏那窩囊女人雖然協同作案,也沒什麼臉面可言,可她還是選擇跟唐家姑爺一起去洛陽,給十六公子守寡。
剩下四名伎人出身的小妾,只有小鴛鴦和小粉蝶決定去洛陽,而另外兩個把孩子交出,收了錢便走。據說要重操舊業,因為她們當年的榜二榜三大哥還在。以前她們給老鴇商會扛活,賺到錢也會被商會抽去一大半。如今她們有了錢,可以自己開商會。從此,快活逍遙把錢賺,榜上大哥流水線。
至於那個扮演痴情多金的高帥男演員,已被臉上刻字,流放邊關當奴役兵去了。
有人問,於氏主謀,何不嚴懲?
在處理於氏時,蘇御曾徵詢唐喜、唐靈兒意見。畢竟這是唐家事,最終如何解決還是要唐家人自己拿主意。唐喜說,我信得過妹夫,全權交給妹夫去辦。該殺殺,該放放,妹夫的決定就是我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