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江南(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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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完全贊同周雲的分析,馬上將情況向市局局長作了彙報。
市局局長派人前來,拿走了周雲分析後的女性畫像。
第二天,周雲上班的時候,被叫到了分局長的辦公室。
分局長興奮地說:“有眉目了。”
“什麼情況?”
“車站的售票員看到,畫像上的女人在汽車站出現過。”
周雲問:“時間對嗎?”
“那女人上車的時間在兇手逃出鳳凰酒廠後的一個半小時。應該是她逃出去後,便馬上趕到了汽車站。”
時間對上了。“她去了什麼地方?”
“江南市。”
江南市,是原主的家鄉。應該說是周雲的家鄉了。
“市局已經派遣了劉東帶隊,前往江南市調查。”
周雲問:“那不就告訴人家,刺臀女魔在江南市了嗎?”
分局長陰笑道:“不是!用的是另一個案子的藉口。所以洪大隊長沒有去,由劉東帶隊了。”
如果洪大隊出面,那麼江南市的人再傻也能猜出來,有大案了。
分局長賤眼看著周雲:“想不想回家一趟。”
周雲說:“我也不是市局刑偵大隊的。”
“你當然不是市局刑偵大隊的!他們來要你,我沒答應。你不為我們分局立一個大功,就別想離開三灣分局。知道嗎?”
周雲馬上立正:“爺死!叔!”
分局長拍了周雲一下:“我不是你爺,是你叔。死不了!”
周雲嘻皮笑臉地說:“局長,你讓我探親回江南嗎?”
“是給你的休病假,帶薪的。你因傷住院,出院後身體沒有好。所以,我讓鄧超與小伍小王陪你回一趟江南。”
這藉口,太不會找了。有一個人回家休病假需要一個案件隊隊長和一個案件隊隊員外加一個輔警陪護嗎。
分局長說:“你們開車回去。路上開車需要兩人換著開。一個人照顧你。不就剛好了嗎。記住,不能冒險。就算抓不住兇手,也不要再出事。明白嗎?”
周雲向分局長警了一個禮。
他這是感謝分局長。分局長對周雲,可以說就象對自己的兒女一樣。應該說象女婿一樣。上次吃飯。那個在警署上班的女警督,帶來了自已的女兒,意思就是想讓周雲當女婿的。
從分局長辦公室出來,周雲便進了鄧超的辦公室。
“師傅,局長讓你陪我回家。”
鄧超不驚訝:“局長已經告訴我了。等一下再找小伍與小王。”
“師傅,你不管案件隊的事了?”
“案件隊有局長親自管。刺臀女魔才是最大的案子。”
周雲拿取鄧超桌上的香菸,抽出一支點上。“師傅。我們這樣去江南辦案,會不會被江南的人趕出來?”
“不會!因為我們是陪你回家養傷。傷病證明我已經從醫院開出來了。有了它,江南警局的人不敢說閒話。”
“行!你厲害!”周雲豎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