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入了紅黨(第2/2頁)
章節報錯
回來後,賀先生告訴何龍,延安已經同意吸收何龍了。
何龍的組織關係直屬紅黨情報局,並且是直屬局長管轄。也就是說,何龍的上線就是延安。
紅黨決定成立以何龍為主的諜報組。
延安那邊,有一個三人電報小組,這個小組,直接負責與何龍進行電報聯絡。
這個小組的電臺24小時處於待命狀況,隨時接收何龍的資訊。
賀先生轉告何龍:江州市有一部備用電臺,以後調歸何龍使用。這部電臺,也就是賀先生出去與延安聯絡的那部電臺。
延安規定,除非緊急情況,何龍禁止接觸江州市的地下黨組織。更不能出面救援紅黨成員。
紅黨那邊要求,在表面上,何龍還要表現得更加反紅。
最後,延安那邊給了何龍一個代號──紅蟬。
何龍不喜歡這個代號。不大氣。但是,既然是延安決定的,那麼也只能接受了。
當一切工作交待完畢後,賀先生找賀梅談話。
“梅梅,我要離開了。日本人漢奸都在抓我?我留在這,會給你們帶來危險的。”
賀梅雖然不想哥哥離開,但也知道,那太危險了:“哥,那就讓龍兒送你走!他認識些三教九流的人,有些路子,送你離開江州沒有問題的。”
“梅梅,如果日本人知道我們是兄妹關係,他們會對你或你的一家下黑手的。”
“我明白!除了龍兒和我,沒有人會知道我是你妹妹。就是龍兒的父親,我也不會告訴他。”
賀先生說出了目的:“我與龍兒商量了,為了以防萬一,龍兒安排你去美國。因為在國內,哪裡都有敵人的特務。”
“就我同你父親去?”賀梅看著何龍問。
“娘,就是去幾年,等打跑了日本人,我再接你們回來。”何龍抱著母親的肩膀說。
“離開是應該的。反正你父親也不想看到中國現在的這個樣子,他巴不得離開呢。
如果不是他不願再回日本,我們早就離開了。”
賀梅接下來話音一轉:“但是!我們都不願意去美國。太遠了。想見龍兒,不知要到什麼時候了。我們商量的結果是,我們去香港。”
何龍想了想說:“我也不願你們走遠!那就去香港。”
賀梅說:“我們準備在香港開一間小鋪子。能養活我倆就行。”
何龍說:“以後,我每個月給你們匯錢。你們在香港的美國銀行開個戶。我每月存錢進去。”
賀梅笑著說:“我兒孝順,知道孝敬父母了。”
賀先生與何龍都不同意賀梅在香港開店。那樣會讓人看到並注意他們。不如就在香港當一個寓公。
就沒有人能知道他們去了哪裡。
最後,賀梅同意了。
商量完事,賀先生要走了。
賀梅留著眼淚:“哥!我什麼時候才能再見你?”
賀先生說:“不管你到哪裡,你都是我牽掛的小妹。等抗戰勝利了,我同你嫂子接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