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思考的時候依舊站在店鋪門前。

不過在這時。

突然聽見叮鈴叮鈴的聲音。

只見一個年輕人,騎著一輛簡易單車,有些不穩,差點撞到他。

那騎單車的年輕人還不停地喊道:“讓開讓開!”

曹文看到他,不由得嚇了一跳,向旁邊彈了一下,嘴巴也罵罵咧咧,“你怎麼開車的?!”

鄭明凱只是隨意笑道。

“你沒看我正在練車嗎?”

之後拍拍屁股便往遠處騎去了。

只有曹文在原地一直咒罵,“現在的年輕人真是討打,真是氣死老夫了。”

如果是以前。

他只需要花點錢買通一下清兵,就能將普通的百姓屈打成招。

現在,保衛團的警員根本不鳥他,畢竟沒有出現什麼重大的傷亡事故,只是普通的事件,算不了什麼。

口頭批評一下就可以了。

倒是他用錢買通官員,想要治理他人,確實會遭受到眾人的鄙夷。

鄭明凱並未在意。

依舊晃晃悠悠地騎到了廣州府政務廳。

隨後就將單車往旁邊一扔,拍了拍手,接著朝政務廳的門口走來。

而站在門口的眾人。

鄭軒無奈地搖了搖頭,沒好氣地說道:“你的腳踏車遲早會報廢。”

鄭明凱毫不在意:“這種東西鐵做的,哪會這麼容易破。”

“真是敗家玩意。”

鄭軒罵了一句。

他就嘿嘿地笑了起來,彷彿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倒是江戊伯一臉好奇地看著他。

最後鄭軒跟他解釋起來,他才明白原來眼前之人居然是鄭軒同父異母之弟,不過他正在好奇對方來幹什麼。

鄭軒又說道:“這混蛋天天都想要出海,出去見見世界,所以我打算讓他跟你學習,

要不然成天瞎折騰,遲早會荒廢最好的年紀。”

江戊伯不由得有些驚訝。

但他又感覺十分不妥,只能連忙推辭道:“這不可,蘭芳如今局勢混亂,他前往的話,在下也無法完全保證他的安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