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看著娜塔莎離開的背影,一直到那身影消失在綠樹叢中,才收回了目光。

老實說,娜塔莎今天的打扮沒什麼可看的;

但,從她的步履頻率中,南柯似乎能夠讀出她的焦急。

是有什麼事情急著辦嗎?

南柯抖了抖手中的合同,就這份合同來看,劇情應該已經發展到了託尼·斯塔克心灰意懶,準備給自己過最後生日的橋段。

唯一的區別,可能是因為神盾局的插手,導致自己的這家酒館被他相中,因此臨時把地方改在了自己這裡。

“如果是這樣,那麼他好像還是會和那位上校打一架,在自己的店鋪裡......”

南柯抬起幾根手指比劃了一下,自己那些酒架上面的酒,雖然是斯塔克集團提供的,但既然已經給自己了,理應算作是自己的財產。

再加上自己那些傢俱,如果他們打嗨一點,按照十倍價格來賠償自己,好像是能夠直接讓自己一夜暴富。

“少說一千萬得值吧?”

南柯算著算著,忽然皺起了眉頭。

記得自己當初剛來沒多久,為了掙些基本的生活費,冒險去綁架了那位軍火商,還因此招惹到了神盾局,但最終,僅剩地兩百萬也拿去給了格雷福斯。

”早知道賺錢這麼容易,當初折騰那些幹什麼?“

南柯有些鬱悶地站了起來,說到底,窮人的思維和富人的思維,還是有壁的。

在當時的南柯看來,幾乎是天文數字的幾百萬美刀,在託尼斯塔克這種人眼中,其實也就是一晚的快樂而已。

哪怕是在現在,一千萬美刀,也足以讓南柯怦然心動,但對於對方來說,只要撒到水中的聲音動聽,撒了也就撒了。

“該死的資本家!”南柯低聲咒罵道,隨即,他站起身,朝著前方的噴泉走去。

如果那位超級富翁即將來自己的酒館,那麼自己也該製造一下偶遇的機會了。

但按照合同內容,自己是不能在場的,契約精神這玩意兒,該有的時候還是得有,否則違背了合同,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還需要倒拿出去。

廖老闆,好像不算酒館的人......

當南柯走到格雷福斯面前時,他已經有了主意。

“對了,廖老闆呢?”

格雷福斯頭也不回地看著自己閨女道:“可能在健身房吧,他最近好像每天都喜歡去秀一秀自己的肌肉。”

“哦。”

一個人越是缺乏什麼,就越是喜歡炫耀什麼;

而當一個人忽然擁有了自己夢中都想擁有的一切,那麼他顯然是很難再繼續維繫往昔的生活節奏。

“那我先回他的店裡等他。”

南柯對著格雷福斯和小女孩打了個招呼,轉身順著林蔭小道往回走。

但才剛走了沒兩步,手機忽然響了起來,南柯隨手把手機拿起來,看了眼來電顯示,而後愣了一下。

“不會這麼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