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 一百四十七 否認三連(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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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九正奔跑著,一陣風龍捲衝著它就過來了,把它吹飛到百米之外去,撞斷了好幾棵樹。
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貓九的皮毛被風龍捲中的風刃切割得鮮血淋漓,讓它發出了一聲滲人的慘叫。
當真是飛來橫禍,受傷的,被吹飛的貓九飛到了一隻巨鴞的腳邊上。這隻巨鴞一抬爪,就把貓九踩在了爪子底下。
巨鴞原本在樹上假寐,就見一物“哐、哐、砰、啪……“連連撞倒好些巨木,直到把自己身處的這棵也撞倒,才停了下來。
巨鴞拍拍翅膀,從樹上飛起身來,落下時正好就踩住這個撞過來的小東西。
觸感粘糊糊的。
巨鴞低頭一看,原來是一隻渾身是傷、血流不止的貓。
巨鴞大眼珠子一眨,歪著頭,對腳下的貓九說:“這是自己送上門來的夜宵?“
貓九被嚇得渾身炸毛,炸毛炸得彷彿他它是一隻刺蝟,而不是一隻貓。
這巨鴞,它認識,是一隻分神期的大妖。
它認識人家,人家可不認識它。巨鴞和貓九的體型差距實在太大,貓九也就堪堪和巨策眼珠子差不多的大小。
要是真拿來做夜宵的話,估計也就剛剛夠塞個牙縫的。
又聽見一陣陣巨響,是吳錦在甩符篆。
百多張刻著不同術法的符篆,轉眼間就用掉了二十多張。
那一群狗妖有十多隻,二十多張符用出去,也就讓其中受了些輕傷罷了。
倒不是那些符篆的威力不夠,好歹是金丹期的術法,再怎麼樣,也差不到哪裡去,拿來打同樣是金丹期的這群狗子,效果本應該是不差的才對。
瞬發大型術法,在打鬥中,一定是有利的,既能讓近戰的無法近身,又能打斷別人的法決。
法決的威力,和它使用前所要做的準備的困難程度,基本上呈正相關。所以一般來說,在修真界的打鬥中,基本上是近戰,配合自己能夠瞬發的小法術。近戰為主、法訣為輔。
就算是分神期,也不過是能瞬發出相當於元嬰期威力的法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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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做到隨手之下毀天滅地,移山填海。
再加上現在天地間的遊散靈氣的含量愈發稀少,比起兩千年前,世間靈氣含量不足百分之一,修真者們藉助天地之力所施出的法決,威力也相應地下降了許多。
可能在末法時代開始之前,分神期能隨手之間毀天滅地吧。現在的修真者們是想象不出來當年的高階修真者們的力量了。
符篆,是一種作弊式的,能讓人在打鬥中佔極大優勢是工具。
可惜的是,製作符篆的方式已經失傳得差不多了,吳錦的師父也是憑藉著自己有一手製作符篆的獨門絕技,才以金丹期的微弱實力成為了一個宗門的開山祖師。
可惜那個小宗門也沒走得長遠就是了。
風刀、風暴、風龍捲,不要錢似的往外扔。
按理說,這麼有優勢的吳錦,用這些符篆來打那些狗子早該打贏了才對,但是耐不住吳錦的準頭實在是差,丟符之前對符篆上的術法也沒有選擇,就隨便扔。
沒辦法。吳錦有點慌,他以前在雲嵐宗的時候,師父和宗裡的其他人都很寵他,從沒讓他打過架。
在凡間界的時候就更不行了,最受寵的皇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
錦衣玉食,順風順水地過了前面經歷的幾十年。
這回打狗,還是他有生以來第一次打架。而且,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打“,畢竟只扔了符而已。
一邊扔符,一邊嘴裡還說著,“去,去,哪裡來的野狗,去,走開!“吳錦甚至還沒有意識到,想圍毆他的這群狗,都是妖修,而不是普通的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