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後——

不僅林風發生了變化。

遊戲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遊戲可玩性不再是升級。

因為經過這半年時間。

只要認真玩的玩家,都已升到50級。

由於等級上限還是50級。

玩家們沒法再追求等級。

只有追求裝備,還有其它能變強的系統。

林風現在不在是租房住。

他憑藉著遊戲裡的牟利手段,早就在城裡買上了一棟小樓房。

住的當然不止他自己,還有他現在的女朋友,餘小曼。

雖然住處發生了變化,但是在吃飯的方面。

他們還是與往常一樣。

要麼出去吃,要麼懶得就點外賣。

早上9點。

林風從臥室起來,看了一眼睡得像豬一樣的餘小曼——

剛一開始餘小曼不是這樣,不僅每天起來做早飯給林風吃,就連午飯和晚飯都是她做的。

但是過了一段時間。

餘小曼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懶得要死,不睡到中午不起來,起來也不做飯,餓了就點外賣。

林風對這個女人也是無語。

要不是見她漂亮還算聽話的份上,早就想和她分手了。

畢竟現在的他,想找個女朋友比吃飯簡單。

林風的身價已經上億。

當然,這都是靠遊戲賺來,不然他十輩子也賺不了那麼多。

這點錢,放在大城市不算什麼。

要是回到他老家小縣城,那就是妥妥的首富。

林風洗漱完,去冰箱找了一些麵包和牛奶吃。

大早上他也懶得叫外賣。

吃完休息一會,林風就去了他的電腦室。

這間房間是專門玩遊戲的房間,裡面電腦遊戲裝置很多,就連遊戲官方釋出不久的遊戲倉,這裡都有。

在遊戲艙裡玩確實比頭盔好,還能防止其他人知道他的秘密。

林風為什麼有那麼多錢?

就連和他生活半年的餘小曼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