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功人與功狗(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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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功人與功狗
「曹孟德女幹宦之後,實漢賊也,自逢迎幼帝以來,天子已成傀儡,若由許都朝廷酬勞賞勳,豈非功在彼輩?」
禰衡昂起身子,轉對堂上,顧盼左右,目光炯炯地問道:「請問諸君,今年浴血奮戰,殫精竭慮,是為曹操所勞?抑或為主公所勞?」
禰衡的這個問題問的太過突然,陸績、顧雍等文臣一下子沒反應過來,面面相覷,一旁的周泰、王熊等武將卻是立刻振聲說道:「自然是為主公所勞!」
眼見如此,顧雍抬起腳,剛想要跨列出班說話,卻見陸績用袖子掩住手,不動聲色地把他又拽了回去。
顧雍微微轉頭,陸績目不斜視,故作不知,只是往主位凝視,堂上王政安坐不動,把這一切都看在了眼裡。
此時甘寧闊步出列,一拱手,像是回答禰衡,又像是對王政說道:「周、王兩位校尉所言甚是,我軍將士之所以連戰皆捷,自然是離不開主公之運籌帷幄,方才有此佳績。」
他這話說的很是巧妙,禰衡問諸人為誰而打,甘寧卻回答說是在王政的指揮下方才獲勝,不動聲色間已將話題帶偏。
「興霸此言差矣。」
王政哈哈一笑,順著甘寧的話風說道:「我軍之所以能屢克強敵,多賴諸位之功,三軍用命,怎能把功勞都歸功與本將一人身上?不可這般妄言。」
說實話,他之前也不知道禰衡會在今日突然提到某個極為敏感的話題,此時也是避實就虛,故作不解禰衡之意,將之一筆帶過。
王政接著又對諸人說道:「正平所言酬功需平,深得我心,這‘官爵需平,和「攻守需平」咱們暫且先自按下,只說‘文武需平,,諸君都有什麼意見?不妨一一道來。」
「稟主公。」卻見陸績出列說道:「禰司馬所言酬功需重三者、末將深以為然,不過是不是還應該再加上一條?」
「哦?」
王政聞言側目陸績,笑了笑問道:「再加哪一條?」
「封賞不可太高。」
雖然陸績的話裡意思對禰衡的意見表示贊同,說甚麼「末將深以為然」,但禰衡這三條原則裡恰恰便有「從重」一條,陸績卻說「封賞不可太高」,實際就是在做著委婉的反對。
王政問道:「為何?」
「此次立功的文武、將士必然很多,主公固然應該要重重地賞賜他們,然則此番本是主公入主揚州以來的第一次封賞。」
陸績朗聲道:「主公,諸君,莫要忘了如今之揚州,尚有四郡三十七邑未曾克復,可以預想,來日戰事必然不少,若是封賞過高,酬功過重,接下去該怎麼辦?」
「主公令臣等定章程。臣以為,這個章程,不僅應該只定這一次該怎麼封賞,更應該定下以後該怎麼封賞。所以,臣以為此次封賞不可太高。」
陸績這其實就是在向王政提議,藉此次酬功的機會,乾脆把天軍的封賞也確定下來。
之前在徐州時,封賞這塊,王政原本也讓張昭和郭嘉、禰衡三人擬定過一套制度,但更注重或者只侷限在軍隊方面,只是按照軍功的大小給以相應的賞賜,嚴格來說不能算是一套完整的封賞制度,更沒有明確的典章、公文規定。
這個提議不僅有理,關鍵是陸績能代表江東系站出來提出這個意見,可謂正中王政下懷,不由面露欣然,連連頷首:「公紀所言甚是,那麼這個制度當如何擬定?」
陸績道:「依臣之見,主公或可參考武帝舊制,稍作改動即可。」
「怎麼說?」
「依我大漢制度,列侯、關內侯以下,計分四等二十級。八級以下為民爵,八級以上為官爵。凡臨戰,士卒斬敵首一
級,即可賜爵一級。而軍官則按照其所屬部隊的斬首數目,二百人作戰,斬敵人首級三十三以上為滿功,各級軍官亦即可賜爵一級,我大漢本承秦制,秦制封賞,首重軍功,方今戰亂,正合時宜。」
「不過四級二十等卻稍顯過多,不如芟繁從簡,昔年武帝便曾化二十級爵位為十一級,以為特授武功爵,專授軍功,稍作改動,便可避免僭越嫌疑。」
漢武帝時,為鼓勵將士與匈奴作戰,再次重賞軍功,推出了十一級的武功爵。這在當時抵禦外寇上的確是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但因為這等製作下易得高爵,又可以買賣,與軍功授爵的本意頗有背離,故光武立國後又恢復成了二十等爵制。
然而東漢的爵位因為只限於將帥,普通計程車卒無由問津。即使獲得低等的爵位,也無實惠,尤其如今東漢末年,除原本的列侯、關內侯外,又增設許多虛封的侯爵,亦因其不食租,毫無價值,受封者不得實惠,是以將士對此也是興趣不大。
後面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便曾專門做過《爵論》抨擊東漢的爵位,「古者爵行之時。民賜爵則喜,奪爵則懼,故可以奪賜而法也。今爵事廢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奪之,民亦不懼;賜之,民亦不喜,是空設文書而無用也。」
而依陸績的意思,武帝時的舊政至今已過百年,略微地改頭換面,換個名號大可奉行無事,只要不旗幟鮮明地去挑戰朝廷的權威,質疑獻帝的正朔,相信此時許都的曹操和獻帝就算對此不滿,也不會選擇在此時與王政大興兵戈,無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王政沉吟未決,先望了眼郭嘉,見他微微頷首,又看向禰衡問道:「正平以為如何?」
此時的禰衡也對陸績刮目相看,眼見王政詢問,便拱手道:「陸郡守此議,與臣可謂不謀而合,唯在用的過程裡,還是那「需要從平」,《商君書》中有言道:‘夫民力盡而爵隨之,功立而賞隨之,人君能使其民信於此如明日月,則兵無敵矣。」
「只要賞賜封爵純以軍法而論,不摻上位者好惡的私情,則對於鼓勵軍功,凝聚士氣,必然大有好處。」
禰衡頓了頓,又道:「話說回來,主公之前對軍中立功將士的封賞本就與武帝舊制有著異曲同工之妙,凡立功之將士,主公多有將彭城、琅琊的土地賞賜與之,不但酬勞了功勳,更有助王化地方,此與武帝英雄所見略同,主公英明神武、天縱之資,臣深表欽服。」
禰衡這等直性的人突然來這麼一記馬屁,王政一時間甚至沒反應過來,乾笑一聲,又問道:「民爵可按此賞,官爵又該如何賞賜?」
一旁的陸績介面道:「武帝時十一制爵,分為高爵與低爵,高爵即為官爵,低爵即為民爵,士卒、百姓、吏員可得民爵,不可得官爵。唯將校、官員才可授官爵,無論民爵與官爵,凡得爵位,即可獲得相應的實惠獎勵。功尤大者,不分官、民,可蔭其一子。‘天有十日,人分十等。,不以出身論人之高低,單以軍功為賞。雖爵位低等,有功則升。縱爵位高等,有過則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