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皇陵是期房還是現房(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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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禮儀這一套,百姓可以少搞一點,但對於權貴、大夫而言,那自然是要多搞一些的。
這種思想的存在,割裂了大夫階層與百姓階層,也就是大夫在上面,有禮,佔據統治地位,百姓在下面,不說是沒禮貌吧,但多少是禮制約束不足,素質低下,是需要被管理、被教化的人。
自古以來,都是士大夫在上,自詡高人一等,什麼時候給庶人百姓低過頭?
皇帝下個丟人的罪己詔,他低頭,看似情真意切,懺悔不已,恨不得跪下哭求,但你要知道,這是給老天爺看的,可不是給老百姓看的。
士大夫低頭,嘴裡喊著“惶恐不已,臣有罪有罪”,是低頭給皇上看的,是光榮的表演秀。
給庶人百姓低頭,當著無數人道歉,我去,你茹瑺這表演作秀擺錯了物件吧,負荊請罪,也需要搞清楚政治秀的物件。
你丟人不要緊,可你代表的是朝廷,是京師所有同僚,怎麼能連大家的臉一起丟?
終於,被教材之爭壓抑的怒火,找到了宣洩口,彈劾一封接一封,就為了說明一個問題:
權貴爭了幾千年的臉,被茹瑺一個人丟光了。
坐在奉天殿,朱允炆聽著如集貿市場的喧囂,所謂的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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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攻之,不過如此吧。但百官之中那麼多人鬧騰,內閣卻很安靜。
鬱新、黃子澄、解縉這些鬥爭派,突然之間不鬥爭了,閉嘴不言,眼看著火要燒到自己身上了,便彎腰低頭,給皇上大人請了個病假,以肚子不舒服為由,準備回家修養半個月。
好嘛,三位閣臣一起生病,那就病吧。
朱允炆點頭同意,並大度地表示會安排太醫去府上看看。
鬱新與黃子澄是沒有辦法,他們與茹瑺可謂是一條繩上的螞蚱,私底下關係也不錯,現在落井下石,砸不死茹瑺,但必然會砸了自己的聲譽。
人家會說,都記住這兩個人啊,以後交朋友,千萬不要結交鬱新、黃子澄之流,我呸,什麼朋友。
至於解縉,他其實很想借機幹掉茹瑺,內閣少一個對手,自己也輕鬆一點。
但楊士奇並不這樣認為,楊士奇想的是,因為教材之爭,導致內閣分裂,朝臣分裂,若在這個時候再陰下茹瑺,將來事情結束了,解縉與內閣其他大臣的關係定會更加惡劣,與其他朝臣的關係也會更加對立。
有機會緩和,給鬱新與黃子澄等人亮明態度,教材之爭就是教材之爭,差不多就可以收場了,我這次沒有對你們出手,你們也不要把事情鬧得太過分。
解縉考慮到自己的根基畢竟不如這些在朝廷裡混了十幾年幾十年的老傢伙,便聽從了楊士奇的建議,對朝臣攻擊茹瑺的事不聞不問,權當聽不見。
日子一天天過,彈劾奏章一天天寫,可就是沒人批,沒人辦。
內閣沒人上班,皇上也不是每天都上朝,這奏摺寫了都沒機會遞上去,整天揣在懷裡,也不在自己衙署辦公,就在午門外瞎溜達,看看有哪位大臣受召入宮,給帶過去。
大明的官,都比較有韌性,不達目的不罷休的那種,也怪不得歷史上被打死那麼多,總這樣天天堵家門口,是誰也不會開心啊。
可問題還是需要解決,朱允炆再次開了朝會,連在家睡覺的鬱新、解縉等人也被拉了回來,逮住機會的朝廷官員紛紛進言,要求撤銷茹瑺官職,趕回老家種地去。
朱允炆很客氣,看著義憤填膺的眾多官員,就問了一句話:“依大明律,茹瑺所犯何罪?”
所有彈劾茹瑺的官員皆是目瞪口呆。
大明律規定了什麼罪該殺頭、什麼罪該用大棍子伺候,什麼罪該用小板子打,可從頭到尾,翻過所有律條,就沒有一條寫著:官員給老百姓道個歉,就應該罷官的。
感情罵了幾天,全都關注臉面問題,就沒想過法律問題,現在朱允炆拿出了法律這根如意金箍棒,一棍子敲暈了這些人。
法律沒規定不可以乾的,那基本上就是可以辦的。哪怕是不道德,沒人性,那也不犯法。
既然不犯法,你們憑什麼要追罪茹瑺?
朱允炆還饒有興趣地看向刑部尚書侯泰:“你掌刑部,又參與過大明律編制,來告訴朕,茹瑺代替忻州知府給百姓致歉,所犯哪條罪?若說不出來,這一封封彈劾奏章,是否為誣陷同僚的證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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