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吧,以建文皇帝的強勢,朝廷很可能會一刀砍下來,設個五稅一,甚至可能是二稅一的重稅!」

對於幾百萬家產的富戶來說,少個幾十萬貫是肉疼,可還遠遠達不到「減少鉅商鉅富」的目的,只能說是放了點血,並沒有傷筋動骨。

沈一元深深看了一眼常百業,沉思了下,重重點頭:「你說的沒錯,朝廷很可能下重手。如今建文皇帝威望如日中天,他會藉此機會推行一系列棘手的問題。全面改土歸流這種得罪所有土司的事,他敢做,將遺產稅設為重稅,他必然也敢做!」

常百業端起酒杯

,嘴角透著無奈:「所以,我們就是一頭肥豬,朝廷要動了刀子,而我們只能叫喚著,然後被宰了,對嗎?」

沈一元低下頭,不知如何回答。

眼下朝廷關於遺產稅的細則並沒有出現,到底如何還不明朗,但可以確認,朝廷感受到了鉅商巨賈的存在可能不利於朝廷穩定,故此設遺產稅以作打壓。

既然是打壓,也只是放血、割肉、斷骨的區別罷了。

朝廷手握殺豬刀,商人只能嗷嗷叫。

反對嗎?

現在的商人力量還不夠大,哪怕是貢獻了海量的商稅,在朝堂之內也沒多少人願意為商人發聲,即便有國子監商學院的人進入朝廷,他們主要的方向還是如何管理、控制商稅,如何藉助稅這隻手來穩固大明經濟。

商人沒有反抗的餘地,就像是一頭豬如何

都不可能擋住屠夫明晃晃的刀。

常百業長長嘆息:「朝廷如此做,沒半點依憑,我們心難服啊。若一刀下來,我們家產直接少去三成或五成,那這些年的辛勞還有何意義,日後誰還敢做大買賣?」

沈一元搖了搖頭:「朝廷也並不是沒有半點依據。」

常百業吃驚地看著沈一元:「從古至今,都無遺產稅這個稅目,哪裡來的依據?」

沈一元揉了揉眉心,正色道:「還真有,宋朝時,針對‘戶絕遺囑,將財產分割給其他親戚時,需要‘合改立戶,朝廷進行徵稅。」

「徽宗重和元年時,有條文:凡民有遺囑並嫁女承書,令輸錢給印文憑。這也是對遺囑財產分割繳納稅目的依據,只不過當年這一條並沒有施行多久便廢棄了。後來在南宋紹興年間,王之望總領四川財賦,提出凡嫁資、遺囑及民間葬地,皆令投契納稅。」

「王之望認為此舉,即可免親族兄弟日後訴訟,也可增財政,於公於私皆有益,便上書朝廷。當時朝廷戶部明確:人戶今後遺囑與緦麻以上親,至絕日,合改立戶。及田宅與女折充嫁資,並估價赴官投契納稅。」

常百業有些頭疼,自己年輕時多做買賣,很早的時候就跟著商隊到處跑,讀書少,不成想宋時竟還真有類似的稅目。

「你說的戶絕,那是針對至親全無的情況……」

常百業想要反駁。

沈一元擺了擺手:「這

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朝廷確實找到了依據。他們可以拿著這一條告訴世人,前人可以徵收遺囑繼承遺產稅,大明也可以徵收遺產稅。」

常百業直撓頭:「宋不過是遺囑繼承遺產稅,可大明是遺產稅,這很不同,對吧!」

沈一元沒有否認。

遺囑繼承遺產稅和遺產稅是不一樣的,前者只是針對遺囑涉及的財產納稅,給大兒子一座房屋,給二兒子三畝地,這些東西換「戶」名時,朝廷收稅。

至於給大兒子多少錢,給二兒子多少綢緞,只要沒寫在遺囑裡的,不需要換「過戶」的,自然就不在繳納之列。可後者就不一樣了,這是全部都要納稅,算是一窩端,然後切走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