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看了看自己一雙小腳,苦澀地說:“官人說笑,纏足可謂煉獄之痛,哪裡有什麼好事。當年父親不願我纏足,是母親一意孤行,說什麼只有纏足才能嫁入官家。只是不知我與官人有緣,是不是這雙小腳給的。”

陳性善拉著張氏坐在一旁,拖下鞋與足衣,看著眼前五寸的腳,如弓背一般,整個腳前端只有大腳拇指,其他四根腳指頭都折在了腳底腳心處,類似於一個尖錐型。

多少年,陳性善並沒有在意過夫人的腳,如今看到這一幕,不由得感覺觸目驚心,低聲問:“如此扭曲,豈不是極痛苦?”

張氏哀嘆:“何嘗不是,若只是折斷腳趾,忍也就忍了,可要纏足定型好三至六個月,嚴嚴實實的布條包裹著,腫痛的熱癢簡直是要人慾死不能,小時還有一些孩子因為腳趾折斷受傷發膿,丟了性命的。”

“還有這等事?”

陳性善驚呼。

張氏重重點頭:“如何敢欺騙官人,你想,纏足時多在春夏,腳上纏著厚厚的布條,還受了折斷之傷,能不痛苦。當年我這腳也流過膿,幸是熬了過去。”

陳性善看著夫人的腳,滿是心疼:“咱家沒女,若有女兒,夫人可願給女兒纏足?”

張氏收回腳,穿上足衣,很是無奈地說:“作母親的怎麼都不忍心折斷女兒的腳趾,可民間與士子們都喜歡小腳,好小腳,為了不耽誤女兒的婚事,也由不得不狠心。”

陳性善長長嘆息,問道:“夫人支援纏足,還是支援廢掉纏足?”

張氏給陳性善擦好腳,端起洗腳盆,滿是悲傷地說:“若能廢掉,當真是利萬民的好事。可惜,只怕是積重難返,想必官人也聽說過金蓮杯吧?”

陳性善看著離開的夫人,心頭很是沉重。

金蓮杯,指的是一種特殊的杯子,這種杯子不是銀質、金質的,也不是玻璃制,而是歌妓舞女的鞋子。以歌姬的鞋行酒,是一些士人的怪癖,美名“金蓮杯”。

積重難返的不是民間,而是士人階層,擁有怪癖的不是皇上,而是士人階層。、陳性善總算是看清了,所有的反對聲只是為了維護自己變態的慾望,為了滿足病態的快意!

當天晚上,陳性善再無睡意,回到書房裡揮揮灑灑,寫下五千言,將纏足的出現與亡國掛鉤,將纏足與病弱掛鉤,批駁了纏足,將纏足問題徹底與女德割裂開來,拿出來鞭笞,一力主張,徹底廢除纏足,以自然、健康為美。

禮部尚書不愧是禮部尚書,奏摺寫得條理清晰,證據詳實,字句犀利。特別是纏足與女德的分割,讓所有官員再也無法拿女德說事。

說纏足是女德,班昭寫《女戒》的時候根本就沒纏足,你小子讀沒讀過書。

禮部尚書的鼎力支援,內閣、兵部的站臺,朱允炆懸在頭頂“你不同意你就纏足”的威脅,讓朝臣中反對纏足的聲音越來越少。

國子監胡濙直接組織監生開展了一次史無前例的辯論,最終得到一個結論:纏足乃是滅國之徵,昏君之表,病態之根,大明當強過漢唐,豈能效仿弱宋暴元?

洪武無纏足,才有開國太平。

建文無纏足,才有盛世隆昌。

好傢伙,將纏足與昏君、滅國關聯在一起,可謂膽大包天。

可所有官員都沒說什麼,因為發表這個結論,作出總結的是太子朱文奎,幕後指使是誰,一目瞭然。

沉寂多日的建文皇帝終於還是出現了,而此時,朝廷輿論已經達到了基本共識,那就是禁纏足。還有幾個不開竅的,不等朱允炆說話,就被其他官員給罵得劈頭蓋臉,甚至威脅讓他先纏足。

事已至此,禁纏足的條件已是成熟。

朱允炆沒有猶豫,大筆一揮,頒佈了建文十年禁纏足令:

其一,凡皇室、官員、士人,不得迎娶纏足小腳女子為妻妾,不允許聘用纏足女子作丫鬟、下人。

其二,歌舞青樓,不允許小腳女子居留;

其三,嚴禁一切詩詞、戲劇、、雜劇等推崇三寸金蓮、五寸金蓮等小腳;

其四,纏足乃是病態舊習,是恥,是傷,是殘害大明百姓,已是纏足的,是可憐人,不得鄙視。尚未纏足的,當珍惜健康,不得愚昧纏足;

其五,禁百姓纏足,地方百姓纏足積習不改,兩年官吏撤職,三年不改耆老流放,里長戍邊,五年內,徹底杜絕纏足……

朝廷拿出了極是嚇人的態度,直接將纏足定義為病態,醜陋,甚至將推動禁纏足問題與官員、里長、耆老等切身利益掛鉤,牽連連坐的姿態,讓人悚然。

朱允炆知道陋習不改,無數女子將被纏足殘害,身心俱損,現在民間觀念已定,若不嚴厲,若不拿出矯枉過正的狠勁,想要對抗集體觀念是很難的。

為了撼動這陋習,朱允炆想到了一切可以想到的辦法,雖然這些辦法會犧牲一部分人,會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讓一些人無法接受,但沒有辦法,該做的必須去做。

禁纏足文書率先登載在建文報上,隨後是官府驛使奔出京師,朝著各個方向而去,轟轟烈烈的禁足運動就此拉開。

為了配合禁纏足,宮裡傳出訊息,建文皇帝要兩年後為太子選秀,選秀第一標準即是:

未曾纏足。

朱文奎聽到訊息之後很是鬱悶,韓夏雨來了,狠狠掐了一頓,不解氣得跑了,估計是去找皇后訴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