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二十一章 先送他們上路(二更)(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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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縣衙。
知縣崔偉收起毛筆,緩緩伸手摘下官帽放在桌案上,伸手撫摸著官帽,目光中滿是不捨與眷戀。
椅子被移開了。
崔偉站在椅子上,又墊高了一個凳子,將白綾掛在房樑上,打好結,深深吸了一口氣,將脖子套了進去,嘴角哆嗦了句:“臣,愧對皇上。”
凳子倒在了地上,人開始掙扎,搖擺,幅度越來越小,直至最後,沒了擺動。
郭綱進入縣衙時,後堂已是哭聲一片,縣丞張來難過之餘,還有幾分慶幸,畢竟死人是容易被黑鍋的,什麼事都往死人上推,至少自己的性命是可以保住了。
衙役的班頭吳田讓人拿好枷鎖跟緊郭綱,找了個機會,對郭綱揭發:“縣丞、主簿搜刮了許多錢財,與郭亥狼狽為奸,許多事知縣都不知情,是他們私底下壓下去的。”
郭綱見吳田不像撒謊,當即下令控制句容縣衙所有官員及其家眷,不準任何人隨意進出,嚴令調查官員財產,務求調查徹底。
客棧。
駱盛、駱華、駱冠英跪在朱允炆面前,不敢抬頭。
朱允炆翻看著一本本賬冊,時間一點點過去,駱家的人越發不安。
郭綱走入房間,稟報道:“郭家的人戴著枷鎖、鐐銬已跪在縣衙之外,楊尚書與鐵尚書到了縣衙,正在審訊縣丞與主簿等官吏。”
朱允炆點了下頭,然後將一本賬冊丟給駱華:“眼下水泥緊俏,價格有增無減,為何這賬冊中的水泥價卻違背常識,低於市價出售?這個趙大人是誰,陳大人又是誰?憑什麼低於朝廷之價拿走水泥?”
駱盛見駱華不說話,只好請罪:“皇上,我等有過錯,還請懲罰。”
“過錯?你們犯的是過錯嗎?!”
朱允炆起身,將一疊賬冊掃落在地上,一臉怒容地走向駱盛:“這是觸犯大明律,是犯罪!”
駱盛臉色一白,扭頭看向駱華,問:“你到底做了什麼事?”
駱華無奈,微微抬起頭,對朱允炆喊道:“臣是一時糊塗,收了賄賂。”
砰!
朱允炆抬腳,將駱華踢至一旁,喊道:“臣?你算什麼臣?朕不記得給過你官職,說,你是個什麼官,幾品官?”
駱華連忙爬了回來,跪著求饒:“草民糊塗。”
句容駱家的官職只給了郭夫人一個人,駱盛、駱華又不是駱顏兒的爹,只是伯叔,朝廷自然不需要給官。
朱允炆目光冷厲,問:“說吧,松山礦場械鬥,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們哪裡來的這麼大手段,這麼大能量,竟敢瞞著朕做出如此之事!”
駱華顫抖著,看向駱盛,希望駱盛為自己說話。
駱盛知道自己這個弟弟貪婪無度又膽小怕事,便要為他說兩句話,可一開口就被朱允炆呵斥住:“朕讓他說!他犯了罪,你也要為他扛嗎?”
駱盛閉嘴。
駱華只好解釋:“是因為郭亥,對,都是因為郭亥,他帶人想要搶走礦山,礦工為了不被佔走礦山,這才起了衝突。”
朱允炆追問:“松山礦場原就不歸駱家管吧?”
駱華臉色有些難看:“是駱家的,是駱家匠人先發現,先開鑿的,只不過,郭家搶先一步從官府裡買走了開採權……”
朱允炆明白過來,松山礦場是駱家匠人先發現的,但為了省一筆錢,直接佔據就準備開山了,根本就沒打算買開採權,沒打算給朝廷交這一筆錢。
郭亥抓住了漏洞,買走了開採權,拿到了官府承認的開採資質,之後的事就簡單了,郭亥有了開採權,自然要派人來開山,趕走駱家的夥計也是情理之中的事,駱華不答應,於是吵架,吵完了不服氣,那就打。
松山礦場械鬥,死了幾十個人,原因只是駱家為了省一筆開採礦的錢!
人怎麼會如此貪婪,如此可惡,自己已經讓郭駱兩家幾乎壟斷了句容的石灰石礦場,可他們竟還想盡辦法節省花銷,郭家出了個郭亥,將人工成本壓至最低,恨不得拿人當社畜用,駱家出了個駱華,連基本的開礦費都不願意給朝廷!
“好,很好啊。貪汙,受賄,藐視朝廷律令私自開礦,聚眾械鬥,脅迫縣衙掩蓋事件,你們當真是厲害啊!郭亥被朕凌遲了,你們是不是也想嘗一嘗凌遲的滋味?”
朱允炆怒斥。
駱華吞嚥了下口水,連忙求饒:“皇上,我們錯了,還請看在淑妃的面子上,看在郭夫人的面子上,饒我們一命,我們願意讓出松山礦場,願意繳納開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