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飯後走一走,充軍一輩遊(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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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若是追究,我來擔著!”
姚善解開繩子,扶起孩子與婦人,厲聲對陸遠說道:“讓開!”
陸遠咬著牙,沒有退讓,倔強地說道:“知府大人,這破楚門乃是在下所管!沒有路引,就是不能入城!”
“我乃是蘇州府的知府!我的話都不好使了嗎?!”
姚善厲聲呵斥。
陸遠上前一步,毫不畏懼地喊道:“我奉的乃是太祖律令,知府又算什麼?!您只照顧他們一家人,可曾想過我們?上一任守正仁慈,可他的屍體呢!現在還沉在這護城河裡!”
姚善面色一凜!
沒錯,上一任守正就是因為好心,放了幾個沒有路引的人入城,結果被人上報,也不知走得什麼途徑,竟然傳到了朱元璋的耳朵之中。
於是,守正死了,那些沒有路引的人,全部充軍了!
朱元璋制定的法律中,明確規定:
凡軍民人等往來,但出百里,即驗文引。如無文引,必須擒拿送官……
縱容者同罪……
天下要衝去處,設巡檢司,專一盤詰往來奸細、販賣私鹽犯人、囚徒、無引面生可疑之人。
同時明確了處罰方式:
凡無文引,私渡關津者杖八十。
若關不由門,渡不由渡而越度者,杖八十。
路引,說白了,就是通行許可證。
路引制度並不是獨立的,而是戶籍制度的派生品。
朱元璋頒佈法令,以“黃冊之式於天下,令天下之人各以本等名色佔籍”,考慮到元末流民問題,便以更造戶籍黃冊的方式,約束百姓。
大明朝,自然不會學習元朝,搞出什麼“蒙古、色目、漢人和南人”四等人制度,朱元璋有朱元璋的想法,所有人都一樣,一起上戶口。
只不過,雖然沒有四等人制度,但卻有四種職業制度,設定了民、匠、軍、樂四類戶籍(這是一級戶籍,後增加了其他二級戶籍),不同職業
,各歸其處,不能逾越。
是什麼戶籍,就幹什麼戶籍的事,別想著逃籍,越籍。
你是什麼地方的,就在什麼地方待著,別想著亂跑。
朱元璋想要的結果,一言以蓋之,便是:
民安於籍。
對於農民,朱元璋的管理政策,明顯不是按規定的百里,而是更為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