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小白最厲害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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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小叔叔過來了,說龍飛哥遞了訊息過來,興發城的貨完全不夠賣,京城那邊也想要鋪貨,所以必須要加大加快生產了。”
也不知道為什麼,知道了秦龍飛在京城的遭遇後,丁小白這聲‘龍飛哥’倒是叫得心甘情願了,再也不覺得有什麼彆扭的。
之前總覺得自己兩輩子都快奔三十了,叫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哥’,實在有些撂不下臉。
現在卻不一樣了,自己雖然活了小半輩子,可跟這兩人的遭遇比起來,完全不夠看的,有了經歷才有閱歷,生活平順的丁小白,終於承認自己太稚嫩了。
“秦東家說要在京城銷貨?咱們的貨能賣到京城裡去了?”這個訊息讓高山一下子興奮起來。
京城是國都,對於平頭百姓來說,那就是個可望而不可及的輝煌之所,高山沒想到會有一天,自己也能跟京城有那麼一絲的聯絡。
雖然作坊是小丫頭的,但小丫頭說了,自己是投了錢的,是有股份的,那些貨裡有自己的份兒,自己可不就跟京城掛上勾了麼。
“當然,咱們的貨不止要賣到京城去,還要賣到西秦國的各個角落,如果可以,我還想賣出西秦國,賣到番邦去呢。”
“咱們現在自己沒鋪子,暫時只能把貨供給龍飛哥的鋪子賣,等以後攢下錢了,咱就自己買鋪子,把貨擱在咱們自己的鋪子裡賣。”
“我聽小叔叔說,興發城的貨賣得相當好,一擺上櫃檯就賣了七七八八,那邊的顧客現在都提前定貨呢,就怕再供貨的時候搶不上。”
“特別是皮靴子,咱家的皮子柔軟結實,連鞋底都用的全皮,顏色又好,還有精緻的繡花,樣式又新穎別緻,完全是一上架就賣空的節奏啊。”
對於皮靴子比衣裳搶手,丁小白是早有預料的,畢竟現在是冬天,棉皮靴跟衣裳比起來,是更應季的商品。
但是如果要從長遠的生意角度來看,衣裳還是要比靴子的市場更大更長遠的,哪怕富貴人家有自己的繡房,但只要自己的設計足夠出彩,就不愁沒人買。
沒有人比丁小白更瞭解,女人和孩子的消費是一種怎樣的需求,美是所有女人的終身追求,不論古今。
聽到自家的貨物有人買,還供不應求,高山哪有不開心的,手上因為幫李伯伯做皮子起的泡都不覺得疼了。
“我就知道小白最厲害了,只要是你做出來的東西,就沒人會不喜歡,咱們的貨拿出去,肯定沒對手啊。”
這馬屁拍得讓丁小白有點心虛,“哪有,就你會說話,我又不是銀子,怎麼會讓人人都喜歡,這不就是趕巧了麼,趕在了年前的這段好日子。”
高山彎了彎唇,也不跟丁小白爭辯,“再招人倒是行,多跑幾個村子就成了,只是把人手招回來,咱們往哪兒擱呀?”
他倒是想把人放到自己家去,但先不說自家位置的偏遠,只說來了一群女人,他和李伯伯要呆在哪裡?李伯伯白天可還要弄皮子呢。
“你是不是也把侯夫人送我的院子給忘了呀?為了這事兒,小叔叔上午的時候還把我訓了一頓呢。”
高山倒是沒忘,他只是知道小丫頭想要跟靖國侯府分得清楚些,所以沒有開口提,他是願意看到小丫頭跟孫公子、秦東家他們疏遠點的。
但這也只是想想,丁小白現在的生意全靠這兩人呢,可看著他們走得太近,高山心裡還是會有些不舒服。
“高山哥,看看前邊是不是個村子?”丁小白突然指著很遠的地方,冷風裡影影綽綽的一團黑,像是個村子的模樣。
“哪兒呢,我怎麼沒看到。”高山順著丁小白的手指看過去,卻是除了空曠的天地,什麼也沒看見。
丁小白這才想起來,自己的目力是一般人比不了的,哪怕高山做為獵戶,已經比普通人的目力強上不少了。
“咳……那個……我也只是看著那邊有一團黑影,感覺像是個村子,趕緊的,讓牛車跑快一點,如果是個村子就好了。”
看丁小白著急的小樣兒,高山就樂了,高高地揚起手中的鞭子,鞭哨清亮地響起。
“雖然我看不到村子,但我知道那邊是有個村子的,你別急,咱們很快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