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見?

什麼時候見過?

那張臉,那張看一眼都會做噩夢的臉,假如以前見過,就絕不會忘。

可若是從沒見過,他的聲音怎麼會如此熟悉?

火山怔怔看著坐在沙發上的歹徒,似曾相識的感覺愈發強烈,漸漸地,像是兩張照片重疊一般,那張令人憎惡的臉與一張模糊的、木訥的臉重合起來。

“連洪?”

火山想起來了。

過去的交集在他腦中飛快閃過。

火山和連洪曾是多年鄰居,連洪父母整日沉溺於牌桌,經常忘記給連洪準備晚飯,而連洪每次餓得頭暈眼花時,都會到火山家蹭一頓飯。

雖然興趣愛好大不相同,但由於年紀相仿又經常見面,火山和連洪成了朋友。

有人欺負發育不良、身體瘦弱的連洪時,火山總會站出來替連洪出頭,而連洪時不時會送來一些吸血鬼題材的和漫畫,作為感謝。

儘管火山對吸血鬼不感興趣,可連洪送來的和漫畫還是為他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

那時候,智慧手機尚未普及,他倆經常逃課,跑去書店白嫖,有時被書店老闆瞪得受不了,就去外邊賣書的地攤上,撿幾本論斤賣的盜版書。

毫不意外地,逃學二人組高考失利,雙雙落榜。

步入社會後,一方面是受各種劍道和劍聖傳記的影響,另一方面也是機緣巧合,火山稀裡糊塗地進了劍道圈,一路走到如今,也算順風順水。

連洪則沒有這樣的好運,他被不負責任的父母送到電子廠打工,在暗無天日的流水線上日復一日地勞作。

後來,火山有了弟弟,父母卻意外身亡,他曾向連洪的家庭求助,可連洪父母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連洪自顧不暇,只能在他忙碌時來家裡幫他照顧弟弟。

再後來,連洪戀愛了,他愛上一個叫莉莉的女孩,可他給不起彩禮,而火山剛在御景華府買了套新房,付完首付後,褲兜比臉還乾淨,即便有心想幫他,也只能說聲愛莫能助,而連洪為了賺錢,不顧勸阻去了國外。

之後,火山搬家,連洪杳無音信,兩人從此斷了聯絡。

火山以為他們永遠不會再見。

他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再次見到連洪時會是這般情景。

“哦,你還記得我,我真是,真是感動啊。來,別站著了,坐下說。”連洪陰陽怪氣地笑了兩聲,朝身旁努了努嘴,彷彿他才是這間房屋的主人。

火山想求救,想報警,但黑洞洞的槍口讓他不敢妄動。

他攥緊雙拳,繃緊肌肉和神經,慢慢走向沙發,然後艱難地裝出滿不在乎的模樣,嗤笑一聲:“又搞惡作劇?拿把玩具槍嚇唬我?”

在開口之前,火山已經想好了,他很肯定連洪手裡的槍不是玩具,因為警方早在一週前就對連洪釋出了懸賞公告,之所以要這樣說,是為了讓連洪分心。

火山確信連洪不會對他開槍,至少不會對著他的要害部位開槍。如果連洪想殺他,剛才他開門時就是最好的機會,沒必要等到現在,而以他對連洪的瞭解,他相信連洪會設法證明自己手裡的槍是真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