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秒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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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
“走了。”
關煌:“老董委屈你了。”
“掙錢嘛,不丟人。”
關煌:“不過有件事,你得注意。”
董律師:“什麼?”
關煌:“她這個案件跟其他人不一樣,恐怕搞不定。”
“啊?”
關煌解釋道:“她兒子血液酒精含量每毫升280毫克,即使不用鑑定,都能看出來爛醉如泥,如果執法記錄攝像很清楚,認定醉酒駕駛沒任何難度。”
醉駕,一般以鑑定意見為準,畢竟100多一點的血液酒精含量,很難從外表判斷出來,最多面紅耳赤,甚至很多人意識清醒,動作沒有任何變形。
這個時候,無法單純從外表判斷是否飲酒,血液檢驗就很關鍵。
如果超過200多,動作肯定變形,像陳女士的兒子,達到280,是個人都能判斷,他喝醉了,這個時候,血液檢驗就不是唯一標準。
所以說,這個高的劑量,即使把鑑定意見作為非法證據排除,一樣能夠定罪。
不要把司法機關想得太僵化,除非真的是證據存在問題,不然得話,千方百計要定罪。
對於大陸來說,實質正義比程序正義重要的多,“辛普森案”如果放在大陸,絕不會有太多波瀾。
這個問題不能簡單歸結為美國法制更健全。
要知道,一切法治脫胎於當地文化,對於絕大部分中國人來說,犯罪必須得到懲罰。
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其他的都可以讓步。
聽完關煌的解釋,董律師傻眼了。
好不容易單打獨鬥一次,竟然又觸了雷,本來想著,多簡單的事,我上我也行。
誰知道,還真不行。
“那怎麼辦?”
關煌搖搖頭,“只能搏一把,沒有更好的辦法。”
董律師明白了,臉上陰晴不定。
關煌不再說什麼,畢竟是對方的案件,自己也不好說太多。
董律師:“你覺得有多大把握能說服公家不起訴?”
關煌直接說道,“連一半的機會都沒有。”
董律師:“啊,這麼低。”
關煌說:“就這個案件來說,280的量太高了,如果有監控影片,那麼證據鏈就很完整,從案外因素說,這個案件可能是官家唯一的稻草,為了遮掩一下其他案件上失誤,勢必會緊緊握住稻草,把所有精力都用在這上面,保證辦的漂漂亮亮,頂格處罰。”
董律師明白了。
陳女士的兒子,可能一不小心就會當做典型。
本來證據就充分,一旦要殺雞給猴看,那肯定不會有好果子吃。
關煌:“你承諾她了?”
董律師沒有說話。
關煌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老董說了不該說的話。
不過,也怨不得他,律師本來就靠話術招攬生意,好一點的可能會提示一下當事人勝負風險,要是心黑一點,拍著胸脯說放心,沒問題。
反正律師費收了,有沒有問題不重要。
關煌:“不行的話,把錢退給她,免得到時候鬧起來。”
看陳女士今天的表現,可不是善茬,想在他身上佔便宜,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