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回到房間的喬治有些迷糊了。

畢竟……

他出去的時候,可沒有想過,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呢。

但。

洛克給的回答,看上去很荒謬,可實際上,似乎,還是,有那麼幾分道理的。

這麼說吧。

就如同東國人一樣,一個東國人,如果說,遇見了一個來自江西的,那麼,必定問的就是:“嗨,你是江西人,那你應該會趕屍不?”

這道理是相通的。

在聯邦人的眼中,德州,民風淳樸大德克薩斯,盛產連環殺人犯與各種公路怪異之地,牛仔會打惡魔,就和江西人會趕屍一樣的。

很不可思議,但,又存在那麼幾分合理性。。

最重要的一點。

喬治,也很喜歡這把槍,畢竟,如果這一次,沒有這把槍的話,恐怕,他也就懸了,最起碼,在奧斯本地下的時候,恐怕是救不出來格溫了。

所以……

面對這無法驗證的答案的時候,喬治採取了一條最不費腦子的辦法。

疑罪從無!

所以,喬治和洛克道了一聲,似乎,接納了這個答案,然後,和洛克說了一聲謝謝, 然後, 就將這編號七的格洛克的再一次給收起來了。

洛克也懶得要回去。

他有無雙神兵。

而且……

這是好事情。

不管喬治有沒有相信這個解釋, 但眼下,喬治是接受了這個解釋的,這樣一來, 將來,萬一在遇見什麼惡魔的話, 直接一槍蹦過去, 也是很容易讓喬治能夠接受那把槍也是被聖水浸泡過的。

什麼?

萬一喬治自己去買聖水做實驗?

呵呵。

洛克覺得, 喬治,不對, 紐約警署,是應該不會捨得花納稅人的錢,去教廷, 買上一桶, 高質量也高價值的聖水, 僅僅是為了浸泡槍支的。

紐約人, 會噴死紐約警署的,警署的老大, 估計都要背鍋下臺。

再者說了。

喬治手上有這個『除魔槍』也是一個不錯的事情。

最起碼……

喬治不會那麼輕易狗帶的。

就衝喬治剛剛那句『一把槍,你就指望我把女兒給賣了』這句話,喬治並沒有回絕他不允許娶格溫, 那麼,投桃報李, 洛克覺得,怎麼樣, 也要讓喬治在格溫和他結婚之前不去地獄報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