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3、蜥蜴博士去哪裡了?(第三更,求全訂!!)(第1/4頁)
章節報錯
重新回到房間的喬治有些迷糊了。
畢竟……
他出去的時候,可沒有想過,會得到這樣的回答呢。
但。
洛克給的回答,看上去很荒謬,可實際上,似乎,還是,有那麼幾分道理的。
這麼說吧。
就如同東國人一樣,一個東國人,如果說,遇見了一個來自江西的,那麼,必定問的就是:“嗨,你是江西人,那你應該會趕屍不?”
這道理是相通的。
在聯邦人的眼中,德州,民風淳樸大德克薩斯,盛產連環殺人犯與各種公路怪異之地,牛仔會打惡魔,就和江西人會趕屍一樣的。
很不可思議,但,又存在那麼幾分合理性。。
最重要的一點。
喬治,也很喜歡這把槍,畢竟,如果這一次,沒有這把槍的話,恐怕,他也就懸了,最起碼,在奧斯本地下的時候,恐怕是救不出來格溫了。
所以……
面對這無法驗證的答案的時候,喬治採取了一條最不費腦子的辦法。
疑罪從無!
所以,喬治和洛克道了一聲,似乎,接納了這個答案,然後,和洛克說了一聲謝謝, 然後, 就將這編號七的格洛克的再一次給收起來了。
洛克也懶得要回去。
他有無雙神兵。
而且……
這是好事情。
不管喬治有沒有相信這個解釋, 但眼下,喬治是接受了這個解釋的,這樣一來, 將來,萬一在遇見什麼惡魔的話, 直接一槍蹦過去, 也是很容易讓喬治能夠接受那把槍也是被聖水浸泡過的。
什麼?
萬一喬治自己去買聖水做實驗?
呵呵。
洛克覺得, 喬治,不對, 紐約警署,是應該不會捨得花納稅人的錢,去教廷, 買上一桶, 高質量也高價值的聖水, 僅僅是為了浸泡槍支的。
紐約人, 會噴死紐約警署的,警署的老大, 估計都要背鍋下臺。
再者說了。
喬治手上有這個『除魔槍』也是一個不錯的事情。
最起碼……
喬治不會那麼輕易狗帶的。
就衝喬治剛剛那句『一把槍,你就指望我把女兒給賣了』這句話,喬治並沒有回絕他不允許娶格溫, 那麼,投桃報李, 洛克覺得,怎麼樣, 也要讓喬治在格溫和他結婚之前不去地獄報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