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那說好的轉讓費什麼的?

格溫也不在那麼糾結了。

從一開始,羅布先生在轉讓股權的時候,都沒有打算讓她真的給錢,而且,人也不是她殺的,字也不是她逼著簽署的,那自己還需要那麼糾結幹什麼呢?

至於告發?

格溫剛開始是有這個想法的, 但,考慮到諾曼如今的身體狀態,還有一旦告發之後,肯定會立刻陷入風雨飄搖的奧斯本生物……

正義!

正確的事情。

有些時候,正義,和正確的事情是畫不上等號的,正義的事情, 很多時候, 是不能代表正確的事情的。

世界不是黑白分明的。

格溫從小就是知道這一點的, 畢竟喬治也不是屬於那種死板的黑白分明的,海倫就更加不用說了。

雖然告發諾曼,是一件正義的事情,但絕不是一件正確的事情。

第一。

格溫沒有任何證據,而且在會議室中,雖然諾曼基本上已經石錘預設了這件事情是他做的,但,沒有親口承認,猜測永遠是猜測。

第二,一旦告發諾曼之後,那麼,就表示她與哈利之間的關係破裂,甚至,還會影響到瑪麗·簡那邊,最重要的是,會讓奧斯本陷入輿論當中的。

董事會上那些董事,格溫也是見過的。

諾曼形容的惡犬……

不可謂太過於貼切了。

一旦選擇告發諾曼的話, 那麼, 受到影響的,可不僅僅是一個人了,而是牽一髮而動全身了。

所以……

格溫思來想去,選擇性的選擇了無視。

反正她只是和羅布做交易,還是勞恩律師說的那句話,在做交易的時候,人家羅布可沒有任何被脅迫或者被威脅的跡象呢。

查案什麼的,是警署的工作,她又不是警員,想那麼多幹什麼呢。

最重要的一點。

她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十四天後,就是奧克塔維斯博士的公開點火實驗了。

格溫索性直接扯開了這個話題,直接看去哈利,朝著哈利說道:“你覺得,十四天後的點火實驗,我把佩珀請過來怎麼樣?”

哈利微微一愣,看著沒有打算繼續詢問下去的格溫,念頭轉了轉,隨即被格溫的這句話吸引住了:“佩珀·波茲嗎?”

格溫嗯了一聲:“你覺得怎麼樣?”

“那太棒了。”

不僅僅格溫崇拜佩珀,哈利也是蠻崇拜佩珀的,畢竟, 人家佩珀可是靠著自己的努力,成為了華爾街赫赫有名的小辣椒呢。

而哈利呢?

別人提起他,就是諾曼的兒子,奧斯本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