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說吧。

當無雙刺客,在德州聲名鵲起的時候,當地的騎警和警局,不是沒有想過要抓住無雙刺客。

但……

他們全失敗了。

甚至,喬治提出來,給無雙刺客做個陷阱的方式,德州騎警不是沒有嘗試過。

比如, 偽裝成一個有罪的人,然後,釋出一個懸賞,期待著洛克接單?

德州騎警試過。

喬治也試過。

甚至,洛克還知道,聯邦調查局,真正的聯邦調查局, 乃至包括神盾局, 也這麼嘗試過。

但無一例外,洛克一個當都沒有上。

原因?

首當其衝的原因就是洛克心地善良,因為,如果他接單了,那麼,他就會完成這樣的目的,到時候,不管是誰設的陷阱,全部都要死,只有這樣,才不會打破無雙刺客的成功率。

但……

洛克心地善良,不想看到他們自己找死,所以沒有去接。

其次?

洛克不是那種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設,已經知道了是陷阱,還上趕著去,不是對自己實力的自信,從來不是, 知道是陷阱還去, 那只是腦子瓦特了而已。

很顯然,洛克的腦子一直是很正常的。

然後,還有一丟丟小原因。

不管是德州騎警,還是紐約警署,亦或者是聯邦調查局,再或者是神盾局,甚至就包括格溫,這些人,都認為,無雙刺客的接單標準只有一個。

那就是,只殺有罪之人。

事實上……

洛克選擇目標的標準,遠比『只殺有罪之人』這一點來說,要複雜的多的多。

這麼說吧。

剛開始的時候,洛克是衝著『懸賞金高,到手佣金不能低於五萬美刀』、『必須是該死的,法律無法審判的』這兩個標準進行接單的。

沒辦法,那個時候白手起家,所以, 洛克還是蠻看重佣金的。

聯邦這個國度,錢也許不是萬能的,但有錢,的的確確,是可以解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麻煩的,剩下的那零點零一是需要靠關係的。

總而言之。

洛克在初期的時候,選擇目標的標準是有些低的,但伴隨著無雙刺客的聲名鵲起,還有布勞頓家族基金的成立,洛克選擇目標的標準也已經拔高了。

等到了紐約的時候,洛克其實已經不在侷限於這兩個選擇標準之中的。

其實,格溫對無雙刺客,做的一部分推理是真的。

就是有關他為什麼會留下『罪惡通知單』的哪一部分。

格溫說,無雙刺客之所以會留下罪惡通知單,是為了吸引觀眾,如同,一個演員,會在自己表演完成之後悄咪咪的躲在一旁觀看著別人對他的評價。

當然了。

洛克沒有那種在表演結束完躲在一旁偷偷看的惡趣感,不過,不可否認,洛克最開始,留下『罪惡通知單』的時候,第一,是為了給自己一個標誌,一個所有殺手都會給自己選擇一個標誌物的標誌,第二,也有想著吸引目光的想法來著。

這麼說吧。

洛克現在選擇的目標,首當其衝的,已經不是他有沒有罪,也不是他的懸賞金額了,而是,這個目標,他有沒有名。

在有名的基礎上,洛克才會去考慮這個懸賞金額的大小,然後,才會去看他有沒有罪。

如果懸賞金額連他的出場起步價都沒得,那毫無疑問,洛克是不會接的。

就算是有了名氣,有了豐厚的報酬,但,如果這個人沒有法外之罪的話,洛克也是不會接單的。

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