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了?”

“卡恩被綁架了。”

“???”

洛克眉毛一挑,他為啥就一點兒都不例外呢。

這就是為啥洛克喜歡用小號,甚至,本身也不太願意交太多朋友的原因。

麻煩!

毫無疑問。

洛克連問格溫的興趣都沒有,都知道是誰綁架卡恩了。

殺手47唄。

他現在人在紐約警署,除非殺手47吃了熊心豹子膽了,否則的話,殺手47根本不敢進來這裡的。

而如果等洛克出去的話?

呵。

洛克轉身就走。

格溫愣住了,拉住了洛克,然後,咚的一聲,關門,壓低著聲音看向洛克:“你幹嘛?”

洛克看去格溫:“告訴喬治啊。”

有人被綁架了,那肯定要告訴警署啊。

洛克從來沒有逞英雄的想法。

“你瘋了嗎,他說了,只要我們告訴紐約警署,他會殺了卡恩的。”

“就算我們不說,卡恩存活的機率無限接近與零!”

這是毫無疑問的。

你見過幾個被綁架的人完好無損的回來的。

以前也許有。

而且,以前綁匪是真的只為了求財,甚至,還有個當地有名望的中間人作保,由那個中間人聯絡綁匪與家屬負責贖金與人質的交換工作的。

但現在?

世風日下,和越來越多的小年輕湧入殺手行業一樣,綁匪這行業的道德下線也是被無限的都已經跌破發行價了。

再者說了。

有種你就殺,了不起,將來,我去墨菲斯托那邊將卡恩在贖回來,多大的事情。

但威脅?

不可能的。

洛某人從不接受任何威脅。

這個口子不能開,開了,萬一後來者有樣學樣怎麼辦?

不過……

洛克看了一眼格溫:“辛迪呢,辛迪沒和卡恩在一起嗎?”

格溫搖頭:“沒有,剛剛我們過去的時候,似乎是卡恩聽到了路邊的動靜,然後就跑出去了,似乎去看了,再然後,卡恩似乎就被綁架了。”

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