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似乎是一個兩個老男人鬥嘴,然後,只有一個大帥比受傷的故事。

畢竟……

一起進槍店,然後,全程只有洛克一個人購物。

喬治和漢克,完全就是個槍托的節奏來著。

但。

兩千三百美元而已,灑灑雨。

洛克微笑的朝著格溫說道:“走,我們去打獵去,這裡的野豬可是氾濫的,打了之後,立馬包飛機空運過去給外公和外婆。”

格溫笑容燦爛的點頭。

不遠處。

喬治看著目光落過來的漢克,直接抬手,面無表情:“這一次,要是我們的數量輸給了他,你和我,只能回去一個了。”

漢克:“……”

關我屁事。

你一老警員,槍法都不如一個小年輕,你丫的,幹嘛不去跳河,反正哈德遜河床的屍體多了去了,又不差你一個。

漢克很想給自己的老友喬治來這麼一句,但,同時,也是對洛克的槍法,趕到了一丟好奇。

在趕路的路上,找了一家快餐店,吃了一頓之後,等趕到這一次目的地,馬蘭縣的時候,已經快到下午的四點鐘了。

喬治和漢克直接停在了馬蘭縣的警局門口。

過了一會兒。

洛克就看到了,當地警局的警長,看樣子,是個實幹警長從自己的辦公室走了出來,和喬治和漢克握了握手。

在聽聞喬治和漢克的借槍來意之後,想都不想的,直接叫來了一個手下,帶著喬治和漢克去槍房挑槍了。

畢竟聯邦警官是一家來著。

更別說,喬治和漢克,還是來自紐約與芝加哥這樣的大城市,一個是警督,一個更是探長。

這可都是關係來著。

借個槍,接個善緣,將來,萬一有事情了,去了紐約,或者去了芝加哥,這關係,指不定什麼時候用的上的呢。

聯邦,說到底,其實也是關係社會來著。

不然,為啥華府說客,與推薦信制度,很是暢銷呢?

洛克和格溫還有海倫坐在警局的會議室裡面,喝著當地警局熱情端上來的咖啡。

格溫看著環顧四周的洛克。

洛克一如既往,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會將地形給記下來,這是習慣來著,然後迎著格溫詢問的目光,笑了笑:“這應該是我第三次來警局的。”

格溫也是環顧了一下四周:“感覺和紐約警署的會議室沒啥區別。”

洛克看向那邊的案件佈告板,然後好奇道:“我們是不是坐錯會議室了?”

這佈告板上,還貼著案件的情報分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