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洛克還以為喬治只是說說而已的,沒想到,還就真的給了。

奈斯啊!

格溫好奇道:“一張持槍證而已,你和爸爸都去那麼多次靶場了,有那麼稀奇的嗎?”

聯邦的靶場可不是某些國家那種怎麼射擊都有嚴格規定的,而是那種室外的靶場來著,你可以選擇靶場的武器,或者,自帶武器過來,從手槍到噴火槍,應有盡有。

洛克搖頭,然後又是點頭。

持槍證的確不稀奇。

畢竟只要年紀夠了,沒有犯罪前科,都可以去申請,基本不會被卡住,都是能夠申請成功然後去購買武器的。

但……

洛克的年紀是鐵定不夠的,所以,對於洛克而言,是很稀奇。

而且!

對於其他人而言,持槍證,僅僅是一個合法持有槍支的證明,但對於洛克而言,意義絕非是如此的。

簡單的來講。

持槍證,對於洛克而言,可以用殺人執照來形容了。

是的。

如果在當時那個梅根·瓦西侵入他的公寓的時候,洛克有持槍證的話,那麼,殺死梅根·瓦西的,就絕不會是無雙刺客了。

因為洛克會親自動手解決,而不擔心有任何後顧之憂。

承包法與不退讓法籠罩並且庇佑著他。

但當時的洛克沒有持槍證,如果開槍了,那麼,神盾局想要報仇,是可以從持槍證這上面正大光明的找洛克的麻煩的。

為了避免給神盾局留下這個可以被操控的漏洞,當時是無雙刺客出來解決的。

眼下?

有了持槍證之後,那麼,有很多的事情,他就可以自己去做了,可以,更好的將無雙刺客與他之間的聯絡進行在一次的剝離了。

至於為什麼槍法那麼好?

他是德州人,而且,喬治,也算是見證他槍法進步神速的絕佳證人來著,只要他的子彈不明目張膽的拐彎,那麼,就沒有任何問題。

“對了。”

“什麼?”

洛克看去格溫,眼前一亮:“格溫,你說,我是買貝雷塔呢,還是買格洛克呢?”

格溫微微一愣,然後,直接給了洛克一個大大的,很漂亮的衛生球!

過了一會兒。

公寓中。

晚餐豐盛。

吃完飯之後,洛克和喬治,跑去客廳沙發那邊,看著電視上播放的新的一期狩獵節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