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 合同裡的陷阱(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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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嗎?我叫歐冶紫,村裡招玩家鐵匠嗎?”
看到歐冶紫,趙仁眼前一亮,毫不掩飾自己的期待。
“當然招,不知你是想怎麼個合作方法?”
鐵匠,小山村當然是缺的,而且不僅缺鐵匠,各種生活職業玩家都缺。
有生活玩家來投靠的,趙仁是十分歡迎的。
畢竟,系統NPC鐵匠,製作的裝備都是固定的。
比如說厚背砍刀,製作材料需要5塊鐵礦石。
NPC鐵匠張鐵,製作出來的肯定是鋒銳14,堅固16的標準屬性。
但由玩家來製作的話,鋒銳會在1317之間,堅固則是1420之間,最主要的是有小機率附帶額外屬性。
顯然,同樣的材料由玩家來製作的話,要比交給NPC合適的多。
而且,玩家的技能升級,可以透過各種活動或者任務獲得的更高階技能書提高,也可以透過完成技能提高任務,提升自己的技能等階。
但NPC鐵匠,只能透過更高階的技能書提高。
當然,NPC鐵匠也不是沒有優點。
高等階技能的NPC鐵匠,只要領主培養出來了,那就肯定是屬於領主自己的。
而高等階技能的玩家鐵匠,領主培養出來了,卻不一定屬於某個領主。
但趙仁的主動,卻嚇了歐冶紫一跳。
因為在歐冶紫看來,是自己有求於趙仁,趙仁如果是不鹹不淡的態度,反而會更符合歐冶紫的預期。
“內個,有什麼合作辦法?”
“第一種,就是我提供材料,做出來的裝備都歸我,給你固定的報酬。”
“第二種,我提供材料,你負責製作,做出來的裝備收益,扣除材料成本後,按二八比例分成。”
“第三種,你從我這購買材料,做出來的裝備,我按照市場價格七折回購。”
趙仁如此迅速的回答,讓歐冶紫感覺不太對勁,但從合作方式來看,又沒有什麼問題。
“為什麼第二種比第三種分成比例高?”
“第二種合作方式,裝備積壓的風險是我們兩個共同承擔,所以你的分成比例有八成。
第三種合作方式,裝備積壓的風險由我自己承擔,所以回購價只有七成。”
如果趙仁知道歐冶紫的想法,肯定會告訴他,你的預感沒有錯。
作為後世久經考驗的三種合作方式,無一例外是有利於領主的。
個人玩家和領主運用以上哪種合作方式,領主都是穩賺不虧,只是賺的多一些和更多一些的區別。
“那我選第二種。”
想了想,歐冶紫很快做出了選擇,趙仁也露出了更加開心的笑容。
直接作出選擇的人,比試圖討價還價的人更不容易跳槽。
選擇第二種的人,比選擇第三種的人,更值得合作。
之後,趙仁呼喚出了次元三國自帶的電子合同功能,製作了小山村第一份合同。
內容,就和趙仁說的差不多。
由小山村提供材料,歐冶紫負責打造裝備,然後所有打造出來的裝備,透過小山村的鐵匠鋪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