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我為將軍披戎裝 第一百一十九章 認罪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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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心悅表現的一臉茫然:“啊?沒有。我只是喉嚨癢,沒什麼意思。你繼續。”
梁鴻展正要說話,外面又響起一陣鼓聲。
“又是何人在擊鼓?”
片刻後,兩個人進入大堂。
一個六十多歲,頭髮鬍子已經花白;另一個四十來歲,有些富態。
兩人見官,下跪行禮:“草民見過太守老爺。”
梁鴻展道:“你們擊鼓,所謂何事?”
老者磕頭,哭道:“大老爺明鑑,草民是小橋村的里正,為徐馮氏而來。她狀告草民陷害她家,並以此吞沒她家田地,都是真的,草民認罪。”
老者說完,中年人又接著道:“小人也是來投案自首的。小人是個商人,平日和甄縣令與甄衙內都有接觸。徐馮氏媳婦被小衙內侮辱,小人是幫兇。他們出事的地方,正是小人的產業。”
梁鴻展一聽,來精神了。
還有主動來認罪的,少見啊。
沐心悅瞧了瞧門外,見雞腿正混在人群中,會心一笑。
很顯然,雞腿查到徐馮氏所說都是真的,並不知用了什麼手段,讓兩人主動站出來自首。
這樣,就不需要徐馮氏再拿證據,可以直接抓甄縣令及其兒子來對簿公堂。
縱然甄縣令之子在公堂上矢口否認,架不住那商人指證,最終以姦汙罪下獄。
畢竟沒有直接殺人,徐馮氏媳婦是自殺,兒子是氣死,不能以殺人罪論處。
里正和那商人也以陷害他人和幫兇的名義下獄。
甄縣令則因教子無方和無故杖責百姓,暫時免了他的權力,在家思過,等待朝廷處理結果。
甄縣令沒有把此事放在心上,只要不是死罪,私下裡打點一下,兒子關兩天就會放出來。他自己的事更無須擔心,朝廷不可能因兒子犯了點小錯和打了百姓,就免了他的官。
事情就這樣解決了,看上去雷聲大雨點小,有些虎頭蛇尾。
梁鴻展也放心了,他真怕沐心悅把事情引到他身上。看樣子,她是真的好奇,只想看看怎麼審案。
可沒等梁鴻展高興多久,次日一早就接到牢吏報告,甄縣令兒子在牢中上吊自殺了。
自殺前還寫了認罪書,說是幹了壞事,有違國法,良心不安,只有以死謝罪。
同時里正和商人也自殺了,里正的認罪書寫的是和縣令勾結,為了徐家的田產而陷害他們;商人則寫的是私下和甄縣令狼狽為奸,栽贓陷害別的商人及小商販,以此牟利。甚至還不止一次發生過命案,都被甄縣令擺平了。
甄縣令得知訊息後,在家中畏罪自殺。
梁鴻展驚的半晌才回過神,暗思甄縣令為官多年,即使兩人的認罪書是真的,也沒有畏罪自殺的必要。
這樣的事在官場並不是大事,最多貶官或停職,朝廷不會要他的命。
可他為什麼要自殺呢?
現在整個南陽郡,能讓他如此畏懼的,只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