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韜,還記得莫愁湖畔的秀兒嗎?”

香江府某處,一個揹著行禮,扎著馬尾辮的雀斑女孩含情脈脈的看著羅文韜。

羅文韜:“……”

神他媽莫愁湖畔!

“李文秀,你夠了。”

羅文韜頭疼,“我都說了,我不喜歡你這種型別。”

李文秀嘿嘿笑道,“文韜,我大老遠跑過來找你,錢都花光了,我想你肯定不會趕我走的。”

羅文韜樂了,“你知道我住在哪裡嗎?我現在也沒錢。”

李文秀眨眨眼睛,“真的?”

羅文韜點頭,“要不我帶你去我的住處瞧瞧?”

“好啊。”

半個小時後,羅文韜帶著李文秀到了他的籠房。

李文秀把行禮丟進去,“擠一擠,還是夠住的。”

羅文韜:“……”

我他媽服了你了!

李文秀笑道,“你去忙吧,不用管我,我幫咱們整理一下新房。”

“他媽的,從大學一年級開始就追到現在,究竟是什麼東西讓你這麼執著?”

“你喜歡我哪點?我改還不行嗎?”

“除了我這張帥臉之外,我願意為你改變一切!”

羅文韜快崩潰了。

李文秀是他的大學同學,班上的班花,不過是因為臉上長著雀斑才有“班花”的美名。

從大學報道開始,李文秀就瘋狂的追求他。

本來,羅文韜以為李文秀會放棄。

但讓羅文韜崩潰的是,李文秀居然堅持了這麼多年。

他的幾十段感情,很多都是被李文秀破壞掉的。

一心想做渣男的他,真的好難。

李文秀用手指頭戳了戳羅文韜的心臟部位,“人家就是喜歡你。”

羅文韜頭疼,“隨你,我還有事,你自便。”

他今天確實有事。

他成功應聘上了龍氏娛樂的伴舞,今天要去排練舞蹈。

在大學的時候,他唱歌天賦驚人,但卻偏愛舞蹈。

不過也是他的運氣好,不久前幫了一個美女的忙,認識了一個美女。